“遵守交规文明出行”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为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请家长切实履行以下责任:
一、家长要经常对孩子进行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帮助孩子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二、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赛车,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车、摩托车。特别是放学后的时间或节假日,家长更要严格监护。同时严禁孩子在街上、路上滑滑板或穿着滑冰鞋滑冰。
三、提醒学生遵守作息时间,做到准时到校,不提前到校,按时回家,不到处乱逛,学生上学、放学时家长必须接送,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家长应禁止孩子乘坐“三无”(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禁止乘坐报废车、拼装车、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摩托车、黑车等非法运营车辆,及车况较差等不规范车辆;禁止乘坐超员、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违规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严禁家长用三轮车或者电动三轮车接送学生。
五、定点接送孩子。请家长在学校指定地点接送孩子,不要将车辆停放在学校门口,以免造成拥堵,发生不安全事故。也可以和孩子约定车少人少的地点接送。由于学校门前鲁班街路窄,上学放学又遇上下班高峰,请家长不开车进鲁班街接送孩子。
六、教育孩子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如遇到交通事故,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以及周围认识的人,并及时拨打110、122、120求得尽快救治或处理。
七、家长要切实担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与学校、教师密切联系,发现学生(无论是不是自己子女)有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要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
各位家长,让我们共同携手,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孩子撑起一片平安的蓝天。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2020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