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艺体天地 > 关于开展“音乐名师送教工程”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音乐名师送教工程”活动的通知

2014年03月14日 16:15:11 访问量:574
教体卫艺〔2014〕171号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音乐名师送教工程”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各直管县、扩权县(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将优质艺术教育资源输送到偏远地区和学校,改善我省农村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现状,提高农村中小学音乐教师的教学水平和音乐课堂教学质量,引领农村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高其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启动“音乐名师送教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贴近农村一线学校,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二、活动内容
  选调专家和音乐名师到我省农村地区,以县为单位为农村中小学一线音乐教师开展培训、示范观摩课展示活动。
  三、申报方法
  本次送教工程实行申报制,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申报材料请于3月24日前报我厅体卫艺处,邮箱:hny****@163.com。申报时需说明各县一线音乐教师总数、拟安排的培训时间,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保证培训效果,各市、县申报后,经送教工程工作组审核最终确定10-15个县为首批培训县。
  四、经费安排
  本次送教工程不收取培训、观摩费用,参加培训和观摩的农村中小学音乐教师交通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解决。送教工程工作小组人员的交通食宿及讲课费用由我厅承担。
  为组织好本次音乐名师送教工程,我厅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音乐名师送教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各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积极申报,认真组织一线音乐教师参加培训和观摩,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音乐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尽快缩小城乡艺术教育发展的差距。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音乐名师送教工程实施方案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6日
 

 附件
  

河南省“音乐名师送教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农村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师业务水平,特制定河南省中小学音乐名师送教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意义
  我省农村学校和学生比例大于城市,按照国家“惠及全体的艺术教育”确立为未来十年首要奋斗目标的要求,实施河南省中小学音乐名师送教工程意义重大。我省农村学校音乐教师严重缺失,所处位置偏远,校际之间、教师之间交流困难,加之信息闭塞、资料短缺、经费不足等原因,造成我省城乡学校艺术教育,尤其是音乐教育发展很不平衡,为此,特开展河南省“音乐名师送教工程”。通过此项工程的实施,为农村中小学一线音乐教师接受课改新理念,观摩先进的、优质的课堂教学,提高音乐教师自身专业素养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
  二、实施办法
  1、本工程力求以较低的培训成本,切实有效的培训内容,为提高农村中小学音乐教师业务水平和推进一线音乐课程改革发挥积极有力的作用。
  2、选择地理位置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县区,作为重点实施对象。由当地教育行政和教研部门负责组织本县所有中小学专职音乐教师参加培训活动,并按要求提供上课时间、场地、设备以及参与上课的学生。送教时间一般为一天,上午是专家讲学和现场互动,下午由送教名师现场展示公开课及专家点评。
  3、本工程由河南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牵头组织,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音乐学科具体实施,选派省内资深音乐课改专家、教研员和富有教学经验的中小学音乐名师,组成河南省“音乐名师送教工程”工作小组,承担送教工程的专家讲学与公开课展示任务。为方便出行,减少开支,小组成员一般控制在4人左右。
  4、根据农村学校音乐教师的实际需求,培训内容量身定制,按需设计,力争使参加培训活动的音乐教师学有所获。现阶段专家讲学内容主要包括: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方针政策;中小学音乐课程标准;农村学校音乐教学的指导建议;农村学校音乐地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中小学音乐教师教学技能等。
  三、经费支出
  2014年度送教工程的对象暂定为10-15个县。
  为减轻地方教育部门经济负担,河南省“音乐名师送教工程”工作小组的交通、食宿、讲课等费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送教工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由地方教育部门承担,但当地教育部门不得向参加培训活动的艺术教师收取任何培训费。

编辑:师亚军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垃圾信息 不良信息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特此声明。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