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度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中小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周口市教育局、太康县教体局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充分调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形成严谨、勤奋、求真、务实的学术风气,建设一支品德好、业务精、科研能力强的研究型教师队伍,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现决定开展2014年度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2014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在《2014年省、市、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范围内自行确定选题。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周口市教育局及其他单位立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课题应围绕基础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二、组织管理
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采用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中心校负责组织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局直中小学校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核,择优推荐。教研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发文公布立项课题。
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项、研究成果结项鉴定等管理工作由县教研室组织实施。县教研室和各乡镇中心校具体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组织协调。
三、申报要求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正在从事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
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以内(不包括主持人),应由改革意识和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教师或教研员组成。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组的研究。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填写《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内容变更审批表》并逐级报县教研室审批。
四、报送要求
报送内容:各单位报送纸质《立项申报书》一式3份(A4纸、WORD2003版格式,双面打印)、《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EXCEL2003版格式,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tkx****@163.com(电子文档的格式可在太康教研网站****下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时间:2014年9月
报送地点:太康县教体局教研室
联 系 人:赵永勋
五、相关事宜
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2年,各乡镇中心校负责统一汇总结项鉴定材料,分别于2015年9月、2016年9月报送到太康县研究室。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的项目,将予以撤销。所有立项课题结项时,均应提交规范的研究报告和相关过程性材料。
各中心校、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认真组织立项申报工作。立项课题承担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支持,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要调动、发挥一线教师和教研人员参与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性,结合本乡镇、本学校的实际,深入推进教学研究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水平。
附件:
1、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2014年省、市、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4、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
5、太康县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书
5、太康县基础教研室课题结项鉴定审批书
6、太康县教研室立项课题内容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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