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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关于组建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2016年04月26日 16:56:03 访问量:257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组建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课题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装[2015]785号)要求,“组建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主要承担我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等任务”。现就组建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方面有建树的专家人选。
  二、专业范围
  (一)教育技术装备类,具体包括: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小学科学、音乐、美术、书法、历史、地理、语言、心理)、高校实验室建设、实训室建设、图书馆(室)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体育设施与器材装备、幼儿玩教具与环境创设、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发与质量监督检验。
  (二)实践教育类,具体包括:探究与创新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保教育)、传统美德和革命传统教育、社团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等。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研究、评审及咨询服务等工作中认真负责,遵纪守法,客观公正。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术拔尖的高技能人才,在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方面研究有建树,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领先的技术专业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本专业领域学术带头人、有研究专长的,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小学、幼儿园教师要有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三)身体健康,能积极参与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研究、咨询、指导等活动。少数年龄超过60不满65周岁,在本行业声望较高又有时间和精力承担相关工作的专家也可申报。
  四、申报及确定
  (一)申报人应认真填写《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库申报表》,经所在单位(院系)主要负责人签名,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高等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类别,要具体到专业或学科。
  (二)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入库专家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省统一公布名单,并颁发专家证书。
  (三)对所有入库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将分类分批进行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及有关单位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专家候选人的审查推荐工作,平衡专业和学科,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按照分配名额申报(见附件1)。高等学校参照附件1的分类,按本科院校每大类单项3-5名,专科院校每大类单项1-2名的标准申报。厅直属单位(学校)按每大类3-5名的标准申报。
  (二)所有申报材料以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各1份。电子材料要求申报表采用word格式文件,证件扫描件采用jpg格式且不大于1M。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负责审核、汇总、报送本地区、本学校的专家申报材料,厅直属单位和学校可直接申报。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申报表(附件2)、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送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四)附件2、附件3相关表格可从河南省教育装备网****下载。
  联系人:王俊柯  电子邮箱:hj****@126.com
  联系电话:****  66340009
  联系地址:郑州市顺河路17号  邮编:450004
  附件:1.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申报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申报表
        3.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和实践教育专家申报汇总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1日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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