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夏季将至,正是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现就做好我市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广泛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要通过校园广播、发放安全宣传材料、举办安全专题报告或讲座、观看安全影片、制作安全知识宣传板报、举行安全主题班会、组
织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等形式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
切实提高师生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积极进行安全应急疏散演练
根据教育部下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明确提出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的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并制定科学合理的演练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将责任、措施落实到年级、班级、具体人员,同时要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务必保证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有序有效进行,切实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对学校教学楼、食堂、宿舍、厕所、围墙、实验室、配电室、化学药品库、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做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要做到“四不漏过”,即不漏过每一栋校舍、不漏过每一种设施、不漏过每一个部位、不漏过每一环节。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做到排查要有记录,整改要有结果,确保不留死角整改到位。同时,要对有破损、漏雨、地势低洼易进水的校舍、院墙等及时进行维修加固,确保不发生水毁倒塌事故,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责任到人。对于因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或因不及时上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处理。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将演练内容、隐患排查情况及整改结果于5月10前上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联系人:李海波
联系电话:0394—8319058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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