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政法厅函〔20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0年工作安排、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教育部2020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决定继续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6月至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根据学生认知特点设计宪法法治课程,探索发掘相关课程中的宪法法治内容,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开展宪法网络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了解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坚定制度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开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税法等相关法治教育,加强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宣传,探索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长效机制。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专题报告、交流研讨、线上培训等方式,普及宪法知识,讲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原则、基本法律常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教师和学生权利保护与救济等内容,着力提升教师的宪法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学宪法 讲宪法”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法治培训平台”,组织开展线上教师宪法法治教育培训,为教师免费提供教育教学资源。研究制定《“宪法小卫士”2020年行动计划》,确保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学生参与率不低于10%,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在广泛开展宪法法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各地各校结合实际,以宪法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2020年10月16日前,各省(区、市)和兵团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学生各一人,参加11月底的总决赛。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地各校在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2020年10月16日前,各省(区、市)和兵团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学生各一人,参加11月底的总决赛。除各地选拔报送外,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设立“网络海选”通道,学生可自行上传演讲视频参加线上比赛,从中评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选手各三人,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
2020年11月底,由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部属高校按所在地参与省(区、市)遴选工作。前期各地的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将作为总决赛的重要参考,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三)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0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
(四)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为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将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后期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鼓励各地教育部门在普法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加强统筹指导,科学规划活动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增加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负担。要着力改革创新,深入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协调沟通,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教育的格局。要坚持正确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欢迎各地各校积极报送,全方位展示学习成果。
2020年12月10日前,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和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向教育部普法办(政策法规司)报送本地本校的活动总结(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2021年工作建议(纸质文本和电子版)。
联系方式:
1.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
活动统筹:****
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
2.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
联系电话:****\7283
电子邮箱:****@moe.****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
普法办(政策法规司)收(邮编100816)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