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口 市 教 育 局 教安〔2016〕228号
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生暑期防溺水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自6月21日至28日,我市连续发生3起溺水事故,造成9名少年儿童死亡(其中有5名学生)。这几起事故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为此,周口市政府于6月29日上午,专题召开了全市学生安全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紧急会议,刘占方副市长做了重要讲话,市直机关相关部门领导和各区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并做了表态发言。为贯彻落实好市政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要从溺水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在放假前专门组织一次暑期安全教育,特别是防溺水教育;已经放假未落实安全教育的学校,要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安全教育。要把防溺水安全常识讲清楚、说明白,达到人人皆知;要严格落实教育部防溺水工作“六不准”要求。要将“六不准”内容随同放假通知印发给每名学生,并请学生家长学习、签字。切实提高广大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二、切实做好预防溺水常识宣传工作。防溺水常识的宣传工作,需要发动多部门联动,各教体局要主动协调公安、水利、安监、住建、国土、城管、文明办、消防、新闻媒体等部门,积极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广播站(台)、校园网、校讯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媒体以及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具体要求:1.电视台要每天滚动播出防溺水提醒;县、乡、村广播站(台)要经常播出防溺水常识。2.要在校园及周边、广场休闲区、人员密集区、水域、坑塘等合适区域张贴防溺水常识和预防提醒;要在学校的宣传栏、村委会的宣传栏张贴防溺水常识和“六不准”内容等。3.各级各类学校做到“六个一”。即:迅速召开一次专题会,安排部署防溺水工作,统一好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尽心尽力、亲力亲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拟制一份《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印发每名学生,必须送到家长手中,《回执》家长签字后学校收回保存。拟制一份《防溺水倡议书》,通过媒体或张贴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共同做好防溺水倡议,组建志愿者队伍,充分发动群众抓防范,传播正能量。组织召开一次家长会,宣传防溺水常识,学习防溺水“六不准”等,提醒学生家长履行好监护权。暑假期间落实一次家访,专门安排教师分村包片、走村串户,再次提醒学生和家长做好防溺水事项;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教师进万家”大家访活动,重点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家庭、学习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家庭、单亲家庭、思想和学业上有重大变化的家庭、进城务工家庭、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七类学生家庭开展家访,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责任书。举办一期“防溺水咨询日”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和青少年儿童发放防溺水宣传单、防溺水常识、防溺水救护知识,开设咨询平台,接受群众咨询。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开展好宣传活动,努力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抓好隐患排查,做好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河流、水沟、坑塘等区域安全隐患排查;对学生经常嘻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监管;对学生上下学及暑假期间的危险玩水行为予以制止;对建筑工地、废弃窑厂、水坑等,要督促业主和建设单位及时处置;要严加防范大雨、暴雨或持续降水后新形成的水坑。迅速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
四、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报告要做到“速报情况结果,慎报原因”,对于迟报或瞒报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