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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周口市委 周口市教育局 周口市少工委
周青联字【2015】7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5年度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和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教体局、少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第七次全国少代会全体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要求,学习贯彻第七次全国少代会精神,全面落实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集中展现当代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集体的精神面貌,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听党的话、跟党走,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好少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好全面准备,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坚定理想信念,热爱少先队工作,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激励少先队工作者热爱少先队工作,提高少先队工作水平,建设好少先队集体,不断推动我市少先队事业健康发展,引导广大少先队工作者为周口点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评选表彰2015年度“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员”、“周口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和“周口市优秀少先队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大队、中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申报个人和集体要注重日常表现和事迹感召力,选出真实、可学的榜样,特别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体现社会价值取向和时代精神的重大典型。
(一)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6至14周岁 (2001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传统美德、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锻炼、公益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少年儿童。
2、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对党有朴素感情,能够
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从小树立报国梦,并体现在学习和生活中。
3、爱科学,爱学习,能够勤于思考,追求科学,兴趣广泛,
特长突出。
4、爱劳动,勤于动手,乐于创造,有较强的探索精神和创
新意识。
5、诚实、乐观,有爱心,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财物,孝老
爱亲,乐于助人,有热爱自然、保护环境、节约节俭意识,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6、近3年内获得过县级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先队组织联合授予的荣誉,或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二)周口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经正式聘任的学校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各省辖市、
县 (市、区)、乡镇总辅导员或者志愿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
2.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素质好,理想
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关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职业精神。
3.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在少先队育人和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特别是通过少先队活动课开展爱党教育、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等,用中国梦激发孩子们心中的理想梦,帮助他们树立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等人生追求,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等方面,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比较突出。
4.及时加入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在网上积极发起和参加弘扬正能量的网络活动,积极参加举报不良信息等志愿活动,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中体现应有作用并做出积极贡献。
5.志愿辅导员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少先队活动,特别是在为学校少先队组织争取资源、拓展少先队实践体验途径、丰富少先队教育手段载体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6、近3年内获得过县级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先队组织联合授予的荣誉,或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三)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
1、在团(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从事少先队工作的负责人,中(小)学学校校长、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校长、德育主任,任现职2年以上。
2、关心少年儿童成长,关注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新时期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大力支持少先队组织创特色、铸品牌,在少先队理论研究方面实现发展创新。
3、热爱少先队工作,重视少先队阵地建设,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拓展活动空间,积极参与“手拉手”等少先队公益活动。
4、能够在广大少先队员中开展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5、在少先队组织开展的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表现活跃,典型示范作用突出,在本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
6、积极动员少先队辅导员加入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并要求少先队辅导员在网上积极发起和参加弘扬正能量的网络活动,积极参加举报不良信息等志愿活动,在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中体现应有作用并做出积极贡献。
7、近3年内获得过县级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先队组织联合授予的荣誉或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四)周口市优秀少先队集体
1.少先队大队
(1)能够广泛开展 “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以及 “雏鹰争章”、“手拉手”等活动,全面落实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等少先队重点工作。
(2)在少先队活动课时落实、指导纲要使用、主题活动开展、专题教研等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方面工作较好,大队活动活跃、有特色,是少先队员共同形成梦想、携手进步的温暖集体。
(3)大队辅导员配备符合相应的职级要求,本人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专业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较高,能够带头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课程教研工作。
(4)积极落实上级少工委的活动部署,认真开展全国少工委面向基层的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每周1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程落实情况较好。
(5)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队组织有活力,吸引力、凝聚力强。
(6)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少先队阵地建设扎实,利用率
高。
(7)已经在未来网上登记注册,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的数据信息统计上传工作。
(8)近3年内获得过县级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先队组织联合授予的荣誉,或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2.少先队中队
(1)能够广泛开展 “红领巾心向党”、 “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和 “雏鹰争章”、“手拉手”等活动,全面落实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等少先队重点工作。
(2)能保证每周1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活动课主题鲜明、生动活泼,有意义,深受队员的欢迎和喜爱。
(3)队组织有凝聚力,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共建团结友爱的集体,帮助队员共同形成梦想、携手进步。
(4)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5)中队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尽职尽责,是少先队员们的良师益友,能够积极参与少先队活动课程教研。
(6)近3年内获得过县级共青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少先队组织联合授予的荣誉,或事迹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
三、评选办法与要求
1.各县(市、区)团委、教体局、少工委要在本地区民主评选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候选人。推荐工作及材料上报工作由各县(市、区)少工委具体组织。
2.各县(市、区)推荐的人选要注意性别、民族、城乡比例,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等群体的类型。3年内曾经荣获过“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员”、“周口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和“周口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及全省、全国同类表彰者,不再推荐。
3.各县(市、区)团委、教体局、少工委要及时沟通,共同确定推荐人选。
4.申报材料包括:
(1)《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员申报表》、《周口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申报表》、《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申报表》、《周口市优秀少先队集体申报表》(见附件2-5)。
(2)“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员”、“周口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周口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均需另附1000字事迹材料一式3份;均用A4纸3号仿宋字体统一打印。事迹材料应全面反映其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要着力突出取得的优异成绩及其特色。
(3)事迹材料和相关荣誉证书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各级少工委的公章。
(4)“优秀少先队员”申报表须本人、一名法定监护人签字,“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者”申报表须本人签字,承诺事迹真实,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分别由县级团委、教体局、少工委审核盖章后,由县(市、区)少工委办公室统一报送。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施加不正当影响、工作敷衍马虎,逾期不报、材料不全、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5)市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拟表彰对象。
(6)“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工作干部”需提供县(市、区)纪检会和计生委出具的无违纪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7)各县(市、区)须在9月21日之前,将本县市区所有申报材料以及所有申报项目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市少工委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文档要发送到市少工委电子信箱。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联合成立2015年度“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员”、“周口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和“周口市优秀少先队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少工委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基层少先队组织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采取各种形式,发现挖掘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创先争优、投身红领巾事业。
联系人:丁超勋
电 话:8220318 电子邮箱:zks****@163.com
附件:
1、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员申报表
2、周口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申报表
3、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申报表
4、周口市优秀少先队集体申报表
5、县(市、区)申报项目推荐对象汇总表模式
共青团周口市委 周口市教育局
周口市少工委
2015年9月1日
附件1
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员
审
批
表
姓 名
呈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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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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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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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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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寸彩色标准 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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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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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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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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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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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及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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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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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少先队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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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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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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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监护人)姓名 工作单位及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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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3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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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 奖励 情况 |
(不超过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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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签名 |
签名: 年 月 日 |
监护人 签名 |
以上填报内容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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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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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事处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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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团委、教体局、少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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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团委、教育局、少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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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奖励名称需填写全称并注明获奖时间,获得的市级和县级奖励请注明颁授单位。
附件2
周口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审
批
表
姓
名
呈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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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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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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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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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寸彩色标准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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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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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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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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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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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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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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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辅导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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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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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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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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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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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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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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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励 情况 |
(不超过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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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
(3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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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签字 |
以上内容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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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事处团组织、 教育行政部门、 少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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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团委、教体局、少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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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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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奖励名称需填写全称并注明获奖时间,获得的市级和县级奖励请注明颁授单位。
附件3
周口市优秀少先队工作者
审
批
表
姓
名
呈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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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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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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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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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寸彩色标准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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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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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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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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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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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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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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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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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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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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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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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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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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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励 情况 |
(不超过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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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
(300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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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签字 |
以上内容属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签名:年 月 日 |
所在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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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事处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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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团委、教体局、少工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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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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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奖励名称需填写全称并注明获奖时间,获得的市级和县级奖励请注明颁授单位。
附件4
周口市优秀少先队集体
审
批
表
大(中)队名称
呈报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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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队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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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地址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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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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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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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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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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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获奖励情况 |
(不超过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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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简介 |
(不超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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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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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事处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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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团委、教体局、少工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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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团委、教育局、少工委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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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奖励名称需填写全称并注明获奖时间,获得的市级和县级奖励请注明颁授单位。
附件5
xx县(市、区)申报项目推荐对象汇总表模式
1、优秀少先队员
序号
姓名 学 校 中队
1 xxx xxxxxxxxx x(x)中队
2、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序号
姓名 学 校 职 务
1 xxx xxxxxxxxxx 大队(中队)辅导员
3、优秀少先队工作干部
序号
姓名 单 位 职 务
1 xxx xxxxxxxxxx xxxxxxxx
4、优秀少先队集体
序号
学 校 少先大队或x(x)中队
1
xxxxxxxxxx
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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