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教育部下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下简称“《管理标准》”),《管理标准》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教育部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切实做到“一校一案”,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基本内容包括: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6大管理职责、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内容。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首次全面系统地梳理了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理念、基本内涵、基本框架、基本要求,是提升我国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意义。
从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6大方面,明确了学校的主要管理职责,共涉及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内容。一是推进教育公平,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满足需要特殊关注学生的需求,实现学有所教、弱有所扶。二是发展素质教育,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增进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生综合素养,培养学生生活本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是引领教师专业进步,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四是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建设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体系,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提供便利实用的教学资源,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有质量的教育。五是促进学生安全健康,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学校文化,营造和谐美丽校园环境。六是突出依法办学,提升依法科学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教育部指出,本标准是对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鉴于全国各地区的差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标准和本地实际提出具体实施意见,细化标准要求。在实施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完善,促进当地学校提升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