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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4年03月23日 15:08:43 访问量:542
教技装〔2014〕189号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随着我省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实验教学作为贯彻落实课程标准,全面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重要途径,已成为中小学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提高和改善中小学实验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和改善实验教学质量,鼓励中小学实验教师探索开展实验教学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模式,经研究,决定2014年继续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度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的学科为中学物理、通用技术、小学科学。
  二、奖次设定及比例
  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实验课的5%、10%、20%;对获得二等奖以上的教师,可在其奖励证书上注明辅导教师的名字(限1名);评选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三、参评条件
  1.凡申请参评的教师必须是相应学科的合格教师,其教龄应在5年以上。
  2.参评教师所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达到《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规定的第二种方案标准。
  3.授课教师从该学期所任课教材内自选1节实验教学课参与评选,授课时间不超过40分钟。
  4.获近两年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奖励。
  四、评选标准
  参评优质课要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目标相一致,重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通过以实验为主的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详细评选标准见附件二。
  五、评选组织
  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组成相应学科的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专家委员会。评选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各地推荐参评的实验教学课按照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进行评审。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由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另文通知。
  六、推荐与评选办法
  1.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按规定统一组织本地区教师报名和评审、推荐工作,按照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上报计划表(见附件一)规定的数量于8月30前将参评资料报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参评资料包括:
  《河南省教育系统优质课教师登记表》(见附件三)、参评实验课教案、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课记录(见附件四)各一式2份
  参评实验教学优质课视频格式的播放文件(以光盘、U盘形式上报)
  河南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汇总表(附件五)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近两年内下发的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组织文件和评审结果公布文件
  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承诺书(见附件六)
  2.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评委会具体实施评选,评选的地点和时间由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3.参评人员按申请参评课目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授课,学科专家评委会按标准评分,并对参评教师逐一写出评语,由负责人审定签名。
  4.学科专家评委会根据评选情况,汇总评选结果,报省主管领导审定。
  七、评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实验教学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周密安排,务求实效。在评选过程中严格评审推荐程序,深入基层学校扎实工作,鼓励教师上好实验课,争创优质课、示范课,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将对各地初评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各地优质课评选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年终评先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2.广泛宣传,服务到位。各地要加大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的宣传力度,评选工作要安排部署到相关学校。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在物力、财力等方面为参评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为参评教师上好实验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严格程序、确保公正。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做到政策、指标、条件、程序、结果“五公开”。各地要坚决杜绝在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现象,对出现此类情况的和未按规定程序推荐参与评选的,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附件:1.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上报计划表
  2.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比标准
  3.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教师登记表
  4.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课记录
  5.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汇总表
  6.河南省普通中小学实验教学优质课评选承诺书
  

 

河南省教育厅
  2014年3月18日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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