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全国中小学生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流程
为指导各地开展中小学生数据质量核查,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确保学生数据真实准确,特制定本流程。
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1.准备存储设备用于存储上传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电子文件,容量应2倍于本省中小学生照片的存储设备容量。
2.部署本省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召开省内各地市、区县参加的数据质量核查工作部署培训会。强调总体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角色及职责、工作开展流程、时间进度要求,培训基本操作步骤与方法。
3.下发数据质量核查专用账号。
4.设置省内分区域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时间开关,之后在学籍系统内相应分区域设置“导出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录入修改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两功能开关。
5.明确参与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省级技术支持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应通过技术支持服务平台,解答各地市和区县提出的问题。省级可进一步要求各地市明确技术支持人员。
6.逐条审核省直属管理学校的关键数据变更。
7.督促检查各地市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下发、回收和录入情况。
二、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1.指导各区县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培训。
2.明确参与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地市级技术支持人员。技术支持人员通过技术支持服务平台,解答各区县提出的问题。
3. 逐条审核市直属学校的关键数据变更。
4.督促检查各区县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下发、回收和录入情况。
三、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1.部署本区县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环节、时间进度要求和注意事项,讲解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操作指南
2.明确参与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县级技术支持人员。技术支持人员通过技术支持服务平台,解答各学校提出的问题。
3.使用下发的数据质量核查专用账号,逐条审核各学校的关键数据变更。
4.督促检查各学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下发、回收和录入情况。
四、学校
1.学校学籍管理员通过学籍系统的“数据质量核查”功能,集中打印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
2.组织召开班主任培训会,布置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下发、填写、回收和录入工作。向班主任宣讲数据质量核查的重要性,讲明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的填写、回收和录入流程与注意事项。
同时布置以下工作:逐班核实在校就读学生是否已建学籍,学生的在校状态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补充上传使用其他证件类型的学生证明材料、无居民身份证件号学生就读证明。
3.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向学生家长讲明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的填写注意事项。
4.回收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组织录入修改审核工作。录入修改前,需认真核对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的信息是否清楚、准确,有疑问的要与学生家长(监护人)进行再次确认修改。确认无误的,集中组织录入人员,使用数据质量核查专用账号登录,对经确认需修改的内容进行学籍数据维护或关键数据变更。通过学籍数据维护修改的学籍信息,学校领导要审核把关。
5.组织人员按照技术标准要求采用扫描或拍照等方式制作成图片,图片以学生学籍号或上传码来命名,图片大小不大于1MB,使用JPG格式,分辨率200dpi,由校级管理员使用PC端专用工具上传签字确认后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确认表。
6.汇总上报学籍基础信息确认表下发、回收和录入情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