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口 市 教 育 局
教师〔2017〕308号
周口市教育局
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
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教师【2017】73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5年底市教育局印发了《周口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周教师【2015】171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划定十条师德“红线”,并就师德考核对象、内容、等次、程序和要求以及考核结果的使用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是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操作性非常强的文件,是新时期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把《考核办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师训工作的重点,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切合实际的师德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考核办法》要求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
三、各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通过全面自查,推进整政落实。
四、市教育局将在省教育厅专项督导评估之前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重点是《考核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各地、各校在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反馈市教育局师训科,联系电话:0394---8319158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2.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2017年9月4日
附件1

教师〔2017〕735号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全面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近年来,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进一步弘扬高尚的师德风尚,营造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现就全面加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成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民族的未来。长期以来,全省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仍存在极个别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触碰社会道德底线,甚至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也反映出我省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各地、各校要站在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把师德建设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事业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规律的师德建设新形式、新途径、新载体,着力解决好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谨防师德失范行为发生,切实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二、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全面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1、严把教师入口关,确保教师招录质量。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和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在教师入口环节切实加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核,从源头上防止师德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政策,把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思想道德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认定教师资格。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坚持把道德良好作为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加强档案审查和人员考察。加强对民办学校校长、教师聘用工作的管理,结合年检等工作督促各民办学校切实将师德情况作为招录校长、教师的重要条件,严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件,防止不合格人员进入教师队伍。
2、加强师德师风培训,提高教师师德素养。把师德教育作为新任教师培训及教师继续教育登记、教师资格再认定的必备条件,组织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资格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帮助教师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引导教师自尊、自强、自省、自律,使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自觉规范职业行为,提高师德修养水平。民办中小学校要定期开展师德师风培训,将民办学校教师培训考核情况作为办学许可、年检的必备条件。结合每年开展的师德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河南最美教师”评选等,深入挖掘本地本学校教师队伍中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甘于奉献的典型代表,作为新时期的师德楷模,认真组织开展师德楷模先进事迹宣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及校园网、博客、微信、微博等新型网络媒介,深入广泛宣传师德典型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现我省教师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3、强化教师日常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要将师德建设工作融入教师日常管理中,把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方面作为对教师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师德良好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的基本条件。加强和完善对教师师德情况的跟踪管理,逐步完善教师档案,加强教师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师德的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表彰,在晋升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方面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民办中小学要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标准,并把教师师德表现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金、工资晋升、合同续聘的重要依据。
4、加大监督惩处力度,严肃处理违反师德行为。加强师德监督,努力构建校内外联动、家长和社会各界有效参与的师德师风建设与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完善举报查处制度,建设畅通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视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等处分;对违反师德行为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教师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主管教育部门的责任;民办学校(幼儿园)还要按相关规定,给予年检不合格或“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惩处。
5、落实师德建设责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中小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深入持久地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率先垂范,亲自抓师德建设。同时,要建立学校、学生和家长联系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解决,及时处理。
6、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促进教师健康成长。要多渠道收集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教师提出的问题,妥善处理对教师的投诉,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要关注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加大对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力度,引导教师进行必要的自我心理调适,改善不良心理健康状况。通过开展工会兴趣小组活动、才艺展示等教师乐于参与的活动,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和融洽的人际环境,从生活、工作等方面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和提升师德修养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开展专项督导评估,推动师德管理水平提升
为促进我省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决定于今年10—12月份在全省全面开展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专项督导与评估。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1、学习动员(10月份)。新学年开始,各地、各校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标准,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培训,明确目的、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师德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和具体措施,做到广泛动员,积极宣传,深入人心。
2、自查自纠阶段(11月份)。各地、各校对照评估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坚持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建、边查边改,通过全面自查,推进整改落实。
3.重点督查阶段(12月份)。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师德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各地、各校在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教育厅师范处,联系电话:****。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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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7年8月28日印发
附件2
周口市教育局文件
周教师〔2015〕171号 签发人:张学成
周口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之魂,系于师德。长期以来,全市广大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赞誉和普遍尊重。但是,近年来,极少数教师违反师德的现象时有发生,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师德素养,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教师〔2015〕740号)和《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教师〔2015〕739号)等文件精神,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周口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1月24日
周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23日印
周口市中小学师德考核办法(试行)
一、总体要求
以培养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为标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把师德建设情况作为学校发展、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
师德考核应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符合教师职业性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教师自评、家长和学生参与测评、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评定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划定师德“红线”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精神,下列10种行为作为师德“红线”,全市中小学教师不得触碰、逾越。
1.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家属承担的费用。
5.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或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7.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8.在职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9.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10.其他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教纪律行为。
三、考核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四、考核内容
1.学校师德建设考核内容见《周口市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试行)》(附件1);
2.教师师德考核内容见《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试行)》(附件2)。
五、考核等次
学校师德建设考核按分值(含创新加分)分为四个等次: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以下。
教师师德考核按分值分为四个等次:优秀90分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以下。
凡违反师德“红线”中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六、考核程序和要求
学校师德建设考核以学校自评为主,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和抽查。
教师师德考核由学校成立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和程序如下:
1.考核小组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民主推荐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家长代表要有广泛性,即由社会各个阶层的不同年级学生的家长组成。
2.权重分值:①教师自评占20%;②教师互评占15%;③学生评教师占25%;④家长评教师占10%;⑤学校评教师占30%。
3.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及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公示考核结果。
4.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考核结果3日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复核申请后,7日内作出复核意见。
5.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填写《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鉴定表》(附件3),经考核小组审核并交被考核人签字后,存入个人师德档案。
6.上报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的1-2月份上报备案,实行网上管理。具体要求见附件4。
7.实行师德违规事项备案制度。具体要求见附件5。
8.签订师德承诺书。每一位教师于每年春季开学后10日内向学校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附件6)。
9.建立师德档案。学校要为每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内容包括:①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鉴定表;②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③周口市中小学师德违规事项登记表(附件7)。
七、考核结果运用
1.学校师德建设考核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各类先进单位和师德师风先进校的重要依据。
2.教师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15%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3.教师师德表现作为评选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必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优先评选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
4.教师师德考核等次优秀者,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遴选评定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5.连续两年师德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撤销教师资格;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凡没按要求上报考核结果或师德档案内容不全的学校,不得参加师德师风先进校和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
八、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师训科、人事科、基教科、督导室、纪检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师德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确保师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各学校要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建立组织,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大力树立和宣传优秀师德先进典型,以师德考核为重点和突破口,引导广大教师严以修身、严以律已、砥砺高尚师德,营造重德养德、争创师德楷模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2.制度保障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地、各学校要切实抓好师德考核工作,做好宣传发动,让广大教师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并积极参与师德考核。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师德考核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和师德考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学校,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师德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
3.经费保障。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师德建设经费投入力度,设立专项经费,满足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以及开展系列活动,表彰优秀师德典型等工作的需要,为师德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营造师德建设工作的良好环境。
九、本考核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周口市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2. 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试行)
3.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签定表
4. 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
5. 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违规事项备案表
6. 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7. 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违规事项登记表
附件1
周口市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一级指标 (分值) | 二级指标 (分值) | 三级指标(分值) | 评价方法 | |||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
领导重视 (15分) | 组织建设(3分) | 有师德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负责(3分) | 有师德建设领导小组(2分) | 有师德建设主管领导(1分) | 无师德建设主管领导(0分) | 查档案、会议记录和领导分工文件 |
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3分) | 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充足并有专人负师德建设工作(3分) | 有机构,并配备了工作人员(2分) | 有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1分) | 无专人负责师德建设工作(0分) | 查档案、会议记录和学校决议文件 | |
职能发挥(3分) | 师德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专门研究一次(3分) | 师德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研究(2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未列入议事日程,有研究(1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未列入议事日程,无研究(1分) | 查档案、会议记录 | |
师德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有3—5年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明确,措施有力(3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目标,有措施(2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有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1分) | 师德建设工作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0分) | 查档案、会议记录 | |
相关部门组织作用发挥(3分) | 师德建设工作相关部门和组织职责、作用有明确规定,并能充分发挥作用(3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有规定,能发挥作用(2分) | 师德建设工作有规定,职责不清,未发挥作用(1分) | 师德建设工作无规定,未发挥作用(0分) | 查档案、会议记录和相关部门工作总结 | |
制度保障 (20分) | 宣传教育(4分) | 有定期开展师德宣传教育制度,师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师德学习有考核制度,宣传教育制度严格执行(4分) | 有健全的师德宣传教育制度,能够执行(3分) | 有师德宣传教育制度,不健全,执行不理想(2分) | 无师德宣传教育制度,未执行(0分) | 查资料和学习笔记记录,召开教师座谈会 |
考核评估(4) | 有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评估的方案,严格执行(4分) | 有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评估的方案,能够执行(3分) | 有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评估的方案,不完善,执行不理想(2分) | 无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评估的方案,未执行(0分) | 查阅档案和和执行记录 | |
奖励惩处(4分) | 有对教师行为进行奖惩的方案,严格执行(4分) | 有对教师行为进行奖惩的方案,能够执行(3分) | 有对教师行为进行奖惩的方案,不完善,执行不理想(2分) | 无对教师行为进行奖惩的方案,未执行(0分) | 查阅档案和问卷调查 | |
民主监督(4分) | 有健全的民主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效果好(4分) | 有健全的制度和机制,有一定的效果(3分) | 有民主监督制度,不健全(2分) | 无民主监督制度(0分) | 查阅档案和问卷调查 | |
档案管理(2分) | 有师德建设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达到国家档案管理二级标准要求(2分) | 有师德建设工作档案管理制度,较规范(1.5分) | 师德建设工作档案管理不规范(1分) | 师德建设工作无档案管理(0分) | 查阅档案 | |
经费保障(2分) | 有师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纳入学校预算,较充足(2分) | 有师德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1.5分) | 有师德建设工作经费,未纳入学校预算(1分) | 无师德建设工作经费,未纳入学校预算(0分) | 查阅档案和财务帐目 | |
工作开展 (30分) | 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6分) | 能严格执行计划开展宣传教育,师德建设环境标志明显,效果较好(6分) | 能执行宣传教育计划,有标志有一定效果(4.5分) | 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3分) | 未开展宣传教育(0分) | 查阅工作记录和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 |
师德教育专题活动开展情况(6分) | 能够利用报告会、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6分) | 能够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并有一定效果(4.5分) | 开展了师德主题教育活动(3分) | 未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0分) | 查阅工作记录和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 | |
表彰奖励工作开展情况(6分) | 能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兑现承诺,效果较好(6分) | 能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兑现承诺(4.5分) | 能定期进行表彰奖励(3分) | 无表彰奖励 (0分) | 查阅档案和资料 | |
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4分) | 能积极、主动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社会等各方面师德建设工作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效果较好(4分) | 能在一定范围内听取师德建设工作意见,改进工作(3分) | 听取师德建设工作意见不充分,不广泛(2分) | 没有师德建设工作听取意见(0分) | 查阅档案和工作记录 | |
各项工作检查总结情况(4分) | 能定期认真对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情况并及时总结(4分) | 能对开展师德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总结(3分) | 开展了师德建设检查工作(2分) | 无师德建设检查工作(0分) | 查阅档案和工作记录 | |
师德建设工作专题研究(4分) | 开展师德建设专题研究,研究结果应用效果较好(4分) | 开展师德建设专题研究,研究结果得到应用(3分) | 开展师德建设专题研究,研究结果未应用(2分) | 没有开展师德建设专题研究(0分) | 查阅资料 | |
工作效果(35分) | 学校领导班子遵守职业行为规范情况(5分) | 学校领导班子团结,组织立场坚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率先垂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5分) | 学校领导班子比较团结,极个别领导有轻微违反法纪法规现象(3分) | 学校领导班子不团结,部分领导有轻微违反法纪法规现象(1分) | 学校领导班子很不团结,有违反法纪法规现象,情节较重(0分)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教师遵守国家法纪法规(4分) | 政治素质高,不信奉和参与邪教及封建迷信活动,不**,无反社会言论(4分) | 个别教师素质较低,有个别违反法纪法规现象,校内有反响(2分) | 有个别违反法纪法规现象,校外有反响(1分) | 有违反事件发生,情节较重,校外有较大影响(0分)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
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10分) | 能够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乱收费、乱补课、体罚学生现象(10分) | 有违反事件发生,情节较轻,校内有影响(6分) | 有违反事件发生,情节较轻,校外有影响(3分) | 有违反事件发生,情节较重,校外有较大影响(0分)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
学生对师德建设工作的评价(4分) | 满意(满意率不低于90%)(4分) | 比较满意(满意率不低于80%)(3分) | 基本满意(满意率不低于60%)(2分) | 不满意(满意率低于60%)(0分)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
教师对师德建设工作的评价(4分) | 满意(满意率不低于90%)(4分) | 比较满意(满意率不低于80%)(3分) | 基本满意(满意率不低于60%)(2分) | 不满意(满意率低于60%)(0分)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
政府部门和主管教育部门对师德建设工作的评价(4分) | 满意(满意率不低于90%)(4分) | 比较满意(满意率不低于80%)(3分) | 基本满意(满意率不低于60%)(2分) | 不满意(满意率低于60%)(0分)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
家长对师德建设工作的评价(4分) | 满意(满意率不低于90%)(4分) | 比较满意(满意率不低于80%)(3分) | 基本满意(满意率不低于60%)(2分) | 不满意(满意率低于60%)(0分) | 问卷调查、走访调查 | |
创新加分(此分为在100分之外的附加分数) | 当年和评估前三年学校被评为文明单位或师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加分(被多级部门评为先进的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分) | 国家级(3分) | 省部级(2.5分) | 地市级(2分) | 县区级(1分) | 查阅档案和原始材料 |
当年和评估前二年被评为师德先进个人,每人加分(一人被多级部门评为先进的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分) | 国家级(1分) | 省部级(0.9分) | 地市级(0.7分) | 县区级(0.5分) | 查阅档案和原始材料 | |
当年和评估前一年师德建设工作经验或专题成果被报刊发表、会议交流、部门评奖或被政府采用加分(同一成果被多级部门评为先进的按最高级别计一次分) | 国家级(3分) | 省部级(2.5分) | 地市级(2分) | 县区级(1分) | 查阅档案和原始材料 | |
评估说明:
1.考核等级。优秀:90分以上(含创新加分);良好:80—89分(含创新加分);合格:60—79分(含创新加分);不合格:59分以下(含创新加分)。
2.考核当年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该校当年先进单位的参评资格:
(1)有群体违反教师职业行为规范事件发生,影响较大;
(2)违规事件较多,且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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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表(试行)
内容 | 基 本 要 求 | 分值 | 教师自评 | 教师互评 | 学生测评 | 家长测评 | 学校评估 | 考核得分 |
爱 国 守 法 15 分 |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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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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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学生传授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教育学生自觉地遵纪守法,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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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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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岗 敬 业 15 分 | 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延长学生课堂时间和在校时间,不超量布置课外作业,教学效果好。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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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认真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认真组织考试考核。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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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转化学困生、品行有缺陷的学生有计划,实施过程有记录,效果明显。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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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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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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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在课堂中不使用通讯工具,严禁酒后进入课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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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爱 学 生 15 分 | 11.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损伤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透露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单纯以考核成绩评价学生,不向学生公布名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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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采取有效途径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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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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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不因教师教育教学和管理原因出现流失学生现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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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书 育 人 20 分 | 15.认真研究课程标准,明确所教学科的目标要求,内容标准及学科结构。深入钻研教材,掌握教学重点和难点,备课认真、有效,有针对性。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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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认真了解和分析学生的认知水平,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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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善于总结、不断积累经验(每学期有教育教学工作论文、工作总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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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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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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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既关心自己所教的学科,又关心学生其他学科的学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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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主动家访,对本班学生每学年度家访一次以上。任课教师要参加每学期召开的家长座谈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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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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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尊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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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艺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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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人 师 表 20 分 | 25.不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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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不向学生乱收费,不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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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不在各类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领导选拔任用、评优树先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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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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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正确对待自己、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克己为人。正确处理教师之间的关系。关心、尊重同事,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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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言行举止文明、规范,衣着服饰得体,打扮庄重,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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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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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工作期间不玩扑克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游戏,不参与经商、炒股票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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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带头遵守社会公德、模范践行职业道德、自觉弘扬家庭美德、积极修养个人品德,不参加**、迷信等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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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 身 学 习15分 | 34.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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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学习目标、计划、笔记齐全,成效显著。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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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开展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校本研修,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教研论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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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72学时),每年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作读书笔记,按要求提高学历层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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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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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鉴定表
单位: 年度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 年月 |
| 最后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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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工作 时间 |
| 毕业 学校 |
| 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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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评定结果 | 项目 | 爱国守法(15分) | 爱岗敬业(15分) | 关爱学生(15分) | 教书育人(20分) | 为人师表(20分) | 终身学习15分 | 年度考核结果 | ||||
春季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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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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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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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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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
被考核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说明:
1. 师德鉴定表每年度填写一次,经审核加盖公章后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
2. 师德考核总评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合格,60分至79分
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件4
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
学校全称(盖章)第 页 共 页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教师管理系统编号 | 出生年月 | 师德考核等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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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师德考核等次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填写。
2.此表以学校为单位填制,加盖公章的低质稿报各县(市、区)教体局师
训股(市直学校报市局师训科)备案。
3.此表以电子表格(Excel2003)格式上报,文件名称约定,以项城市第二
实验小学2016年元月16日上报为例: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师师德考
核登记表(2016-01-16),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Zksd2****@126.com。
附件5
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违规事项备案表
单位(盖章)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师德违规事项简述 | 处理结论 | 处理部门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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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此表以县(市、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填制,加盖公章的纸质稿报市教育局师训科备案。
年元月16日上报为例:淮阳县—中小学教师师德违规事项登记表
(2016-01-16),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Zksd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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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
(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增减内容)
为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以法治教,认真执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参与**、**、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好学上进,勇于创新。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和教育科研,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个人业务能力。
4.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个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5.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
7.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家长来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坚持家访,以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互动。
8.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搞有偿家教,不强求学生购买规定用书以外的课辅资料,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9.身正为范,以德立身。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晋级、评选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活动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10.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如有违犯,愿意接受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理。
学校(盖章)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7
周口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违规事项登记表
学校: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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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 反 师 德 师 风 事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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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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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理 部 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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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师德 师风 考核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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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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