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教育局
关于对周口市教育教学名师及培育对象、市级学科带头人培育对象进行公示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周口市教师梯级发展培育工程》(周教师[2014]179号)和《周口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市级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师[2015]50号)精神。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遴选推荐,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初评,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评审等程序,现决定对初步入选市级教学名师及培育对象、市级学科带头人培育对象的人选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对公示的人员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师训科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海东
电 话:****
邮 箱:whd1****@126.com
附件:
1. 2015年周口市教学名师
2.周口市教学名师培育对象
3.周口市学科带头人培育对象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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