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函〔2025〕48号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作息时间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十条规定》《关于规范中小学作息时间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保障中小学生有充分的休息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作息时间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日常学习休息时间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教学时长,保障学生休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就寝时间不晚于21:20;中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就寝时间不晚于22:00;高中起床时间不早于6:30,可适当安排早操晨练,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晚自习应于22:00前结束,并至少给学生预留30分钟的自由活动时间,学生熄灯就寝时间不晚于23:00。学校不得统一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到校参加课程教学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学校应当制作详细的作息时间表,在校门口、校园公示栏等进行公示,确保每一位教师、家长和学生都能知晓。
二、保障师生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
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双休”政策,严禁占用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补课。学生每周五下午正常课程安排结束后即可离校,离家较远的学生可选择周六早晨离校,返校时间不得早于周日下午17:00,严禁学校周五安排晚自习、周六安排早自习。学校每周五要及时统计汇总离校和自愿留校的学生人数,对于离校学生要掌握学生去向,对于自愿留校的学生开放图书室、自习室等场所,严禁安排上课或考试,严禁以签订“自愿留校协议书”的形式变相强制学生留校。对于小学、初中寄宿制学校,考虑到部分留守儿童的周末监护问题,学校可以和家长进行及时沟通,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可为学生提供“托管”服务,但不得安排课程和考试。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的督导检查,加大对违规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保持专门投诉电话的畅通,对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回复。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并督办的违规行为,要及时核查并限期上报处理结果。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要全面督导所辖学校的作息时间公示情况,“双休”政策落实情况,并于每周一上午12:00之前报送督导检查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雨璐 ****
附件:县(市、区)中小学作息时间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参考模板)
2025年3月20日
附 件
县(市、区)中小学作息时间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参考模板)
一、学校作息时间公示情况(包括公示学校数、公示形式等)
二、当周周末离校学生人数
三、当周周末自愿留校学生人数
四、当周接到的举报线索数(具体到校)
五、核查整改情况(具体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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