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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扶贫惠民政策宣传公告

2018年06月20日 17:03:54 访问量:1507

太康县教体局扶贫惠民政策清单

    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教育保障和资助制度。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全面覆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保障和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

  (一)学前教育。★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二)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五)高等教育。★对考入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中指出,助学金发放由高校具体落实)。

  有关程序:1.教育部门与扶贫部门进行数据对接,确定建档立卡家庭受助对象。2.学校负责组织受助对象申请资助,及时办理。3.补助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直接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流程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

  二、贷款对象及条件

  1.被国家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2.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3.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贷款额度、用途及期限

  借款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四、贷款偿还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2年内可以只付利息,2年后本息一起偿还,也可以选择提前贷款。

  五、贷款程序

  1.贷款学生登陆****(9月20日截止本年度贷款申请);2.贷款学生填写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在线进行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3.到居(村)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及毕业高中任一单位办理资格认定,审核盖章,并由审核人填写姓名及其联系电话;4.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并打印合同及受理证明;5.贷款学生赴高校报道,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电子回执;6.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合同;7.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个人账户发放贷款。

  六、提交材料

  1.首次贷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需提供材料:

  (1)签字盖章的申请表1份;(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正反都复印并且两人身份证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1份;(3)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原件;(4)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1份;在校生凭《学生证》及其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要显示学生照片、基本信息、学校名称等)。

  续贷:登陆(网址:****)并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不需盖章)——学生本人签字后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到县资助中心办理

  七、贷款受理和发放

  1.助学贷款办理和发放流程:

  借款人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并将申请表打印,携申请表到乡镇或村(居委会)进行加盖公章。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明等材料到县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审查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录入其他有关信息→打印并签订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截止时间9月20日。

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带至高校录入合同电子回执信息。

 

在没有录入回执前系统显示:待高校录入回执。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

    在高校录入回执后系统显示:待县经办人汇总提交。10月30日前。

    县经办人提交后系统显示:待省经办人审核。11月5日前。

    省经办人提交后系统显示:待省分行审核。11月10日前。

    省分行审核后,贷款已经发放后系统显示:已发放。11月15日前。

  2.助学贷款取现流程

  贷款到账后,助学贷款里的贷款**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的资金,结余资金可由学生个人支配,用以日常的生活开支。

  学生自己登陆自己的***账户(***账户在合同上、***密码在受理证明上),可以查询账户的来往明细、查询余额等,然后绑定自己的银行卡(自己的银行卡一定要在银行内预留手机号码,在绑定卡的时候需要输入银行发你预留手机上的验证码),绑定完成后转账***内的资金到你的银行卡内就可以取钱啦。

对于已经交过学费的同学,也同样的会扣除学费的,但任何学校都不能收取双份的学费,省教育厅要求已经收取学费的,在贷款发放到位后五个工作日内返还给学生,不同的学校也许会有不同的返还方式,具体咨询学校的资助中心。

   八、贷款资金监管流程

 贷款提交材料要真实可靠,真实性学生自己负责。

 学生贷款以后的还款主要靠自己主动还款,不还款纳入个人信用。目前太康县没有逾期贷款还款的学生。县级要及时积极的催学生款。                                                             

                        政策咨询热线:6816556

太康县人社局扶贫惠民政策清单

  一、转移就业脱贫

  1.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包括实习),按照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到县外省内参加培训的,每人还可以获得300元的一次**通、住宿费补贴(由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同意并审核,财政部门直接拨给个人)。2.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培训采取“先垫后补”的方法,垫付或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委托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由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3.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按规定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免费创业培训(在校生由本人向学校就业创业管理部门申请,其他群体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4.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第一次创业,办理了工商、税务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开业经营半年(6个月)以上,带动当地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由本人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5.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办的企业(项目)被评为县级示范项目,县人社部门给予企业1万元至3万元的奖励;评为市级示范项目,市人社部门给予企业1万元至8万元的奖励;被评为省级示范项目,省人社部门给予企业2万元至15万元的奖励(由本人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6.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以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30万元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由本人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一)保障对象:大病补充保险保障对象为具有我省户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困境儿童。

  (二)保障范围和水平: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一致。困难群众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价(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含)的部分,直接进入大病补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首先由大病补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报销。

  大病补充保险的保险年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一致,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范围一致。

  2017年,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起付线以上分段按比例报销:

    3000-5000元(含)报销30%;5000-10000元(含)报销40%;

    10000-15000元(含)报销50%;15000-50000元(含)报销80%;50000元以上报销90%,不设封顶线。   

 

         政策咨询热线:772390

 

太康县民政局扶贫惠民政策清单

  一、养老工作

  我县90岁至99岁的,每人每月补助50元, 100岁以上的百岁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二、农村低保

  2016年享受农村最低生活待遇人均月补差标准132元。2017年享受农村最低生活待遇人均月补差标准142元。

  低保申清流程。低保对象提出申请,居委会(行政村)开展入户调查,经评议小组评审通过后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政府(民政所)。乡镇政府(民政所)再次审核把关,入户调查,张榜公示,将无异议的对象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负责最终审批,审批结果再次张榜公示。三级审核、审批的结果都在居民集中的明显位置张榜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每次公示时间为3天以上。

  三、特困人员供养工作

  2016年,分散供养每人每年30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年4000元;2017上半年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年4100元。

  四、医疗救助

  一是资助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对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资助。对农村低保个人缴费部分资助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二是开展特殊病种门诊救助,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按门诊合规费用的10%进行救助,每年最高限额5000元;三是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农村低保、分散供养、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住院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医保报销后的合规费用分别按70%、80%、90%的比例给予救助,每年最高限额1万元。

  五、临时救助。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予以临时救助,基本生活救助标准为一次性发放3-6个月的低保标准金额,每年同一事由最多申请一次。

  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予以救助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4095元。

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均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申请。

  七、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60元。           

                  政策咨询热线:6822543

太康县卫计委扶贫惠民政策清单

  一、开展全县困难群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机构之间进行结算,减轻患者垫资压力。

  二、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对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等9种重大疾病患者,在县人民医院实施定点集中救治。

  三、落实健康扶贫对象就诊优惠。对核准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患者发放《就诊优惠证》,病人持《就诊优惠证》在全县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除挂号费,门诊其它相关自费费用(不含药品、耗材费用)减免40%。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立便民惠民服务台,对持《就诊优惠证》的贫困居民提供全民惠民服务(优先检查、优先诊疗、优先取药、优先化验)。

  五、开展签约服务。由基层全科医生代表医疗团队与确诊贫困人口患者进行家庭医生签约,定期随访,提供个体化治疗、健康教育、生活干预等服务,实现患者全程、接续性健康管理。

  六、开展妇幼保健服务。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做到及早发现、及早治疗。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强化农村妇女孕产期保健,保障母婴安全。

  七、健康扶贫对象就诊流程图如下

  健康扶贫对象门诊就诊流程图:门诊导医台分诊、引导→持身份证、贫困就诊优惠卡到门诊收费处(健康扶贫对象服务窗口)进行身份识别、办卡、充值→门诊科室就诊(系统自动免去挂号费)→贫困患者持身份证或户口本、贫困就诊优惠卡到相应科室检查、治疗取药,减免诊查费40%→离院。

健康扶贫对象入出院流程图:临床医生开具住院证,贫困患者持住院证、身份证、贫困就诊优惠卡到住院收费处(健康扶贫对象服务窗口)审核登记,办理入院手续→持住院证及身份证、城乡居民医保卡到医保服务窗口审核登记→贫困患者至住院科室开展治疗,住院期间享受优先看病、结算、先诊疗后付费等医疗服务→治愈、其他→出院。                                  

                    政策咨询热线:6825530  6822542

太康县供电公司扶贫惠民政策清单

  1.减免范围与标准:减免范围为太康县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补贴标准为每户每月10千瓦时。

2.补贴资金发放方式:采取先征后返方式,即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应先行缴纳电费后,再由太康县供电公司给予补贴。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由县民政局提供花名册,太康县供电公司分季度将电价补贴款划至县财政局指定账户。县财政局依照现行发放渠道将电价补贴款发放到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五保户手中。                                                         

                       政策咨询热线:6817668

 

太康县农牧局扶贫惠民政策清单

  一、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1.支持内容:支持产业扶贫基地生猪规模养殖场猪舍改造或贫困村新建生猪养殖场项目。2.资金总额:拟安排资金250万元。3.资金用途:用于支持列入县乡扶贫产业基地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圈舍改造、完善基础设施或贫困村新建养殖(小区)奖补。4.奖补方式:根据养殖场扩建(新建设)的生产规模,支持其引进优良种猪。5.申报程序:建设单位申请,经乡镇政府确认,县农牧局落实后,奖补良种母猪。

 

二、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试点项目补助资金。

  1.资金来源:省畜牧局、省财政局下拨我县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试点项目。2.资金总额:下拨我县资金190万元,放大后农业银行可发入贷款总额为950万元。3.资金用途:用于设立担保资金。按照项目资金使用有关要求可为贫困户畜禽养殖贷款和中小养殖场户贷款提供贷款担保。4.程序:由用款个人(单位)申请,县财政局、农牧局考察确认,由县农业银行落实实施。

  三、新建养殖场技术指导。

  1.服务对象:贫困村户新建养殖场。2.服务内容:由畜牧部门无偿提供规划、设计及其它技术指导,协助办理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免费对贫困村户进行养殖技术培训,帮助其制定防疫、消毒程序,免费发放技术手册。3.程序:由需提供的贫困村户向所在乡镇兽医站或县畜牧局申请。

    四、2017年“粮改饲”试点县项目

    1.项目实施期限: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2.补助对象: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3.实施主体的基本要求:太康县境内饲养量达50头以上的草食家畜(牛、羊、奶牛、马、驴)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具有依法注册的相关证照(业务范围含养殖类);具有永久性青贮池(或干草棚)青贮基础设施;流转有土地(土地租赁协议)或与农户签订青贮玉米种植收购合同。4.申报程序:由实施主体向所在乡镇防检中心领取并填写申请表。5.由实施主体于全株青贮工作结束后(10月20日前),由畜牧、财政等部门等组成核查验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验收,及时核实补助对象全株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完成情况,统计相关数据,最终核定补助标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经核查验收无误后,张榜公布,公示期不少于7天。                                     

                                         政策咨询热线:6816049

 

太康县工商局扶贫惠民政策清单

凡是农民办理各类营业执照免收一切费用。    

                                   政策咨询热线:6822385

 

太康县住建局扶贫惠民政策清单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C级、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1、C级危房维修10000元以内;2、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000元-3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000元-40000元。

  三、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程序: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并进行公示、乡(镇)审核并进行公示、县级审批。

  四、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面积标准: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的下限标准执行。

五、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危房改造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完成竣工验收后及时报县财政拨付资金。                                                                       

                          政策咨询热线:6822087

 

太康县残疾人联合会扶贫惠民政策清单

 一、残疾证办理

    残疾证是残疾人申请享受国家有关惠残政策的重要依据,没有残疾证不能申请国家的任何优惠政策。

**所需材料:(1)残疾人所在单位的证明信 (2)残疾人身份证、户口本 (3)其监护人身份证 (4)相关诊断证明;办理程序:残疾人持**所需材料于每周一周二到太康县卫校残疾人证办理处进行申请办理。

   责任人:李中杰      联系电话:135****5669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

  1、申请所需材料:第二代残疾证 户口本  低保折(卡)

  2、申请程序:本人持有第二代残疾证且本人享有低保的残疾人,本人持残疾证、户口本和低保折(卡)到残联审核登记,可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本人持有一级二级残疾证且需要长期照护6个月以上的残疾人,本人持残疾证、户口本到残联审核登记,可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 158****7718

 三、残疾人就业培训申请

    (1)16-59周岁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申请所需材料:第二代残疾证

  申请程序:凡16-59周岁且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皆可到乡镇残联报名登记,县残联根据各乡镇上报人数情况统一安排到乡镇集中培训。

 (2)16-40周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申请所需材料:第二代残疾证 身份证 户口本 免冠照片3张

  保健按摩培训申请程序:1.要求手、脚健康灵活,且生活能自理的残疾人;2.到县残联报名并填写学员报名表;3.学习时间3个月;4.培训地点:周口康复教育技能培训中心

 

玉石雕刻培训申请程序:1.要求手、眼健康灵活,且生活能自理的残疾人;2.到县残联报名并填写学员报名表;3.学习时间3个月;4.培训地点:周口玉雕职业培训学校

  电子商务培训申请程序:1.要求手、眼健康灵活,且生活能自理的残疾人;2.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到县残联报名并填写学员报名表;4.学习时间3个月;5.培训地点:河南省残疾人培训基地

  联系人:乔臣俊   联系电话:138****6187

 四、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

    申请所需材料:残疾儿童的户口本复印件及其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程序:1.首先到定点训练机构进行筛查 ,经医生评定是否有必要进行康复训练;2.可以进行康复训练的到残联填写申请表。

  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定点训练机构:太康县永兴医院康复科

  听力残疾儿童定点训练机构:太康县残联听力语言训练中心

联系人:张小玉  联系:135****1605                           

                          政策咨询热线:6831962

 

太康县地方税务局扶贫惠民政策清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第四款: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第一款: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境内对于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第二款: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政策咨询热线:6821791

 

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扶贫惠民政策清单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方面: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适合所有年龄段,涵盖耕作受伤、走路摔伤、溺水、烧伤、烫伤、车祸等各方面意外风险,人均保费30-50元,保额2-4万元。2.农村住房财产保险,保费8元,保额20000元,主要解决贫困人口住房因火灾、冰雹、暴风、暴雨等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3.种植、养殖保险。

 (二)产业扶贫基地方面:1.贷款保证保险。主要解决产业扶贫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缺乏有效抵押、质押或其他方式担保而导致的贷款贵、融资难等问题,贷款最高额度200万元。2.种植、养殖高保障产品。保额大幅提高,保险责任扩大,省财政补贴增加,提升了抗风险能力和还款能力。

 (三)扶贫产业发展方面:推广日光温棚等设施农业保险,辣椒、芝麻、食用菌、苹果、梨等特色种植业保险;肉羊、肉牛、肉鸡等特色养殖业保险。此类保险产品,省财政均提供专项补贴。

(四)“五位一体”支农新模式项目方面:发挥平台作用,加快省财政厅所属五家企业,相关银行与我县产业扶贫基地等实质性对接,畅通我县产业发展投融资渠道,最大限度地争取资金支持,确保资金精准投放,项目快速实施。                   

                      政策咨询热线:177****9563

                监督电话:6812899

 

                                     太康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7月22日

                                                     (来源:县政府网)

 

编辑:高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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