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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南小学四年级“宪法在我心中”作文作品辑

2019年06月01日 05:28:33 访问量:1260

宪法走进你我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1班 王子臣 10岁 辅导老师 聂丰艳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是不可缺少的。作为小学生的我,必须从小就积极自觉的学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让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在学校老师经常告诫我们:不玩危险游戏,不能追逐打闹,上、下楼要排队慢行,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一个小小的过错,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名本来成绩很好的学生,因沉溺于网络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后来逃学旷课,欺骗家长,逃课上网,最后竟为了筹到上网的钱而去抢钱。一朵本该是花季的人生过早的凋落了。这件事警示着我们:如果人人都能够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我们的生活中还会出现如此多的犯法事件吗?

在家,爸妈常跟我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小就要做个守规矩有责任感的孩子,说话做事要诚实守信,要孝亲敬长,要爱国明礼。

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学宪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让法律之花在我们的心田绽放,愿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希望我们的校园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四2班  郑炯  辅导教师 冯畅红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至今仍光芒永存。是啊,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因此,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努力把! 只有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宪法在我心中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四3班 扶摇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一向都认为宪法离我遥不可及,可自从前天开过班会后,忽然发现宪法一直在我身边,只不过没有注意而已。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隐私权、平等权、政治权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我们青少年作为社会的公民,也有和成年公民平等的权利,人人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作为公民不仅享受自己的权利而且应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维护法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等。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学生的我,不仅要学宪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让法律之花在我们的心田绽放,愿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希我们的校园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我们行动起来做宪法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宪法是一把人民保护伞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四4班 姚乐萱 辅导老师:沈梦军 电话:158****9759

有一种武器,摸不到,看不着,但是它却永远的站在正义的一方,保护弱者,那就是法律。宪法像一把伞,保护我们,防止伤害。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了,那就是因为我们的生活有秩序了。但还是有些人过得不好,那是因为他们不守法,胡作非为所造成的。  

前几日,我在新闻上看见了一个盗窃团伙,他们盗窃了珠宝店里的金银珠宝。警方赶来时,抓住了这个盗窃团伙的所有人。当警方抓住时,大叫一惊:盗窃团伙共四人,全是未成年的中学生,经过询问才发现,这四人因家境穷苦,才做出这种事的。  看到这儿,我就想起一句话:“十四岁以上十六岁以下的儿童一但做出犯法的事,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法治社会里,一切都是要讲法的,但很多人对这些不以为然,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如果大家都不管秩序,那这个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们心中都应有法。只要我们前进一小步,国家就会前进一大步!  

 

宪法在我心中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四5班 赵欣悦 辅导老师 安美玲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一向都认为宪法理我遥不可及。

可自从开了前天的班会后,忽然发现宪法一直在我身边,只不过没有注意而已。

作为一名新时期的小学生,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

首先,我们要知法。为让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识法律。我国设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作为我们小学生应该积极地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主动投入到普法活动中去。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会使用法律来保护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隐私权、平等权、政治权和自由……我们小学生作为社会的公民,也有和成年公民平等的权利,人人都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作为公民不仅享受自己的权利而且应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自觉遵守纪律,维护法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等。

不仅自己要懂法、知法,还要向自己的同龄人和家人宣传自己所了解的法律法规,让自己的同龄人知道,青少年拥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和义务,法律保护着我们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我们也应该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我们要深入学习、了解、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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