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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2017年03月02日 10:47:52 访问量:244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7〕5号)要求,决定在全省中小学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以下简称“一师一课”)活动。
  各地要充分认识“一师一课”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推进本地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抓手,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1.河南省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2.河南省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2月27日
附件1
河南省2016—2017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组织引导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晒课,从中遴选出优课纳入国家平台优质教育资源库,供广大教师学习借鉴,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内容
  主要包括网上晒课与遴选优课。
  (一)组织网上晒课
  本年度我省“一师一课”活动仍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的专题页面,完成实名注册后,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已经实名注册的教师不需再次注册,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晒课。
  1.版本要求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教基二厅〔2016〕12号)。
  2.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册次、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视频推荐使用mp4格式,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320Kbit/s以上,视频大小不超过1GB。
  晒课内容须符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的理念和要求,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3.晒课时间
  为防止网络堵塞给教师传课带来不便,综合考虑各年段教师数量和晒课数量等因素,本年度晒课采取按学段分阶段传课的方式,不同学段传课时间安排如下:
  高中:3月1日-5月31日
  初中:3月1日-6月30日
  小学4-6年级:4月1日-7月31日
  小学1-3年级:5月1日-8月31日
  (二)推荐遴选优课
  各地要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逐级开展评审推荐。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遴选推荐优课截止时间为9月15日。各地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把关,优中选优,使所推荐优课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要把好政治方向,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相统一。要严格推荐程序,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严禁滥评优,乱发证。
  为鼓励广泛参与,原则上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推荐1个优课课例,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晒课数量不限)。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参加省级优课评选的数量根据各地网上晒课的数量按比例分配,对晒课数量较多的,可适当增加推荐优课的比例。省教育厅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优课进行网上评审,按比例评选出省一、二、三等奖,并按要求择优推荐部级评选。
  三、保障条件
  (一)落实经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开展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包括培训、录课、评审等),为“一师一课”活动顺利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二)健全制度。省教育厅将继续采用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全省“一师一课”活动高质量有序开展。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有关要求,围绕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细化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工作有效实施。
  (三)加强指导。各地要引导中原名师、省市名师、骨干教师及其培育对象、各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和主要成员、以及省级学科专家团队工作室人员积极参加晒课,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组织教研员为教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转变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指导教师制作上报课例。继续开展优课教研在线会客室等相关主题活动,通过网络指导、在线答疑等形式,解决教师晒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教师研课磨课,切实提高晒课、优课质量。
  (四)激励措施。参加“一师一课”活动是教师再学习的过程,凡参与晒课的教师可认定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14—2017年)教育培训10学时;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课可认定完成上述工程教育培训50学时。评定为省级的优课,颁发河南省教育厅优质课证书。对获得部级和省级优课的教师,各地及学校应给予适当奖励。
  四、应用推广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电教、教研等相关部门,组织广大中小学教师开展看优课、学优课活动,认真学习借鉴优课成果。要将优课优秀案例纳入本地区教师培训资源,同时开展精品优课展示,将优课观摩作为重要内容,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五、组织实施
  “一师一课”活动继续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省电化教育馆和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共同组织实施。省“一师一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电化教育馆。
  各地要制订具体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加强宣传。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充分发挥电教、教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支持和激励政策,调动广大教师参与的积极性。要主动听取学校和教师的意见,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活动联系表电子版(见附件2)请于2017年3月3日前发送至省“一师一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hns1s1****@163.com。
  六、活动联系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刘  哲  0371—69691083
  省电化教育馆:        苏  晨  0371—66329808
  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陈保新  0371—62005229
  省级管理员:李静静  省级管理员QQ群:192523211
  省级活动邮箱:hns1s1****@163.com
  教育部“一师一课”客服
  联系电话:4008980910QQ  客服:4008980910
  微信公众号:CN1s1k      客服邮箱:4008980****@b.****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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