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关于开展“倾听孩子,
共同成长”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关于开展“倾听孩子,共同成长”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教基二司函〔2013〕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征文活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紧扣主题,充分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契机向社会宣传,认真组织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幼儿园和家长积极参与征文活动,充分交流学习、使用《指南》的切实感受和经验体会,共同提高《指南》贯彻落实成效,同时力争在全国征文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各级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省示范幼儿园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撰写稿件。
二、征文活动期间各地每月向省教育厅推荐1篇优秀稿件,省里将择优向主办单位推荐。各地要认真登记学前教育教科研机构、幼儿园教师和家长自主投稿被选登的征文,同时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征文活动情况作为网络巡展内容予以巡展。
联系人:李松原 黄红卫,联系电话:0371—69691882。电子邮箱:snx****@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倾听孩子,共同成长”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
2013年4月24日
附件:教育部司局函件 教基二司函〔2013〕15号
关于开展“倾听孩子,共同成长”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更好地引导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学好、用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3〕8号),决定开展“倾听孩子,共同成长”主题征文活动,面向全国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征集学《指南》、用《指南》的切身感受和经验体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中国教育报、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
二、征文对象
幼儿园教师和幼儿家长。
三、稿件要求
讲述幼儿园教育或家庭教育实践中的真实事例,畅谈自己在学《指南》、用《指南》过程中,观察了解幼儿、与幼儿互动交流获得的切身体会和感悟,如对孩子学习发展方式与特点的认识、对自身原有观念的冲击及对教育行为的反思和调整等等。
要求观点正确,事例鲜活生动,有真情实感,有学习和借鉴价值。切忌写空话套话,严禁抄录相关文章。体裁不限(小说与诗歌除外),字数在2000字以内。
四、活动组织与投稿
1.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参与征文活动,充分交流学习、使用《指南》的切实感受和经验体会。活动期间,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月向主办单位推荐2-3篇优秀稿件。
2.幼儿园应积极组织教师参与征文,并采取多种方式向家长宣传和解读《指南》,鼓励和动员家长参与征文活动,分享他们的学习体会和感受。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可直接将稿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可)寄给主办单位。
3.来稿请在电子邮件题目或信封封面标注“《指南》征文”,稿件末尾注明作者信息。幼儿园教师投稿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家长投稿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孩子所在幼儿园名称、家长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荐稿请注明省份和每篇稿件作者信息。
4.投稿地址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王玲艳(收),邮编210097。
电子邮箱:zhinanzheng****@163.com。
联系电话:王玲艳 ****。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稿件请发送至我司幼教处(王正科****@moe.****)。
5.截稿日期。2013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或信件寄出日期当地邮戳为准)。
五、奖项设置
征文比赛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优秀奖100名,优秀组织奖(面向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若干。
征文活动将组织初评、网络评审和专家评审,计划于2014年5月完成终评,并以适当方式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
征文期间,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网站将开辟专栏,连续选登部分优秀征文。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