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关于第21届推普周活动通知
各语委成员单位、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2018年9月10日至16日是第21届全国推普周,本届推普周主题为: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各单位要紧扣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各语委成员单位、中小学教育宣传主阵地作用,全县各语委成员单位、中小学特别是城区学校及市县级语言文字示范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推普周宣传活动,让说普通话和写规范字成为学校师生的教学常态,让普通话成为我县教育的课常语言和校园语言。相关文件通知要求请在微信“太康教研业务群”及“太康县语言文字工作专干群”上下载打印并遵照执行。
市、县督查组将在推普周期间进行抽查,要求:
1、各单位院内要有推普宣传版面,大门外附近街道要有至少两条宣传条幅,条幅各单位自制,内容根据本单位行业特点在“推普周宣传口号”中自行选定。
2、制定本单位“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9月9日上午12时前上报电子版至县语委办信箱139****5****@163.com,纸质方案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存档备查。
3、普周结束后9月22日前上报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含活动图片)电子版至县语委办信箱,活动总结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存档备查。
4、9月7日上午12时前到县语委办领取推普周宣传页及宣传手册。
太康县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