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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普通中小学教师县级优质课评选有关事宜通知
2017年04月16日 11:19:21 访问量:354次
关于2017年普通中小学教师县级优质课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4月1日--15日进行校级评选推荐,4月16日--26日乡级评选推荐,五月份教研室验收评审。
二、评选方式:校、乡级评选按照完整课时,教研室验收评审按照微课。
三、评选要求:优质课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按评选和推荐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指标、标准、程序、结果“五公开”,坚持自下而上,层层听课选拔推荐,综合教师的各项工作业绩,经校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
四、报送材料:(一)推荐教师:①《太康县2017年度普通中小学教师优质课评选评价表》、②课堂教学设计(A4版含封面左侧装订)。(二)学校填写:汇总《太康县2017年普通中小学教师优质课推荐名单汇总表》,并将电子版发至 919517****@QQ.com。以校)为单位将以上纸质材料(各2份)于2017年4月15日以前报中心校三楼办,中心校不接受个人申报。(评价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已上传)。
中心校团辉20170414。
编辑:师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