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关于第20届推普周活动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各局直学校: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2017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20届全国推普周,今年适逢我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验,本届推普周应紧扣主题,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各语委成员单位、中小学教育宣传主阵地作用,全县各语委成员单位、中小学特别是城区学校及市县级语言文字示范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推普周宣传活动,将推普周活动与迎接我县语言文字工作三类城市验收活动结合起来,让说普通话和写规范字成为学校师生的教学常态,让普通话成为我县教育的课常语言和校园语言。相关要求请在“太康教研,阳夏语文”网上下载“2017年度普通话宣传周相关文件 ”及“实施方案”并遵照执行。
市、县督查组将在推普周期间进行抽查,要求:一、各单位院内要有推普宣传版面,大门外附近街道要有至少两条宣传条幅、条幅各单位自制,内容根据本单位行业特点在“推普周宣传口号”中自行选定。二、制定本单位“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9月11上午12时前上报电子版至县语委办信箱,纸质方案一式两份存档备查。三、推普周结束后9月22日前上报丰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含活动图片)电子版至县语委办信箱,纸质方案一式两份存档备查。四、今天到县语委办领取推普周宣传页并张帖在本单位适当位置。
太康县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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