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国部链接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2017年04月23日 09:21:29 访问量:131
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12-04-2017-0007-1 生成日期: 2017-04-07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思政厅函〔2017〕11号 信息类别: 教育综合管理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17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信息公开_厅函

教思政厅函〔2017〕11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7〕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根据部署,在“4·15”前后突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主题,集中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精心组织实施。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围绕“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主题,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和学生特点,丰富教育形式,拓展教育载体,让学生在教育活动中普遍掌握国家安全知识,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2.注重教育实效。各地各校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统一组织活动与学生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学生的参与面。要采取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通过公开课、班会等活动推动国家安全教育进课堂,组织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研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与相关部门合作开展国家安全知识培训和竞赛等,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校要通过校报校刊、广播电视、校园网络、橱窗板报等校内媒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组织力量撰写相关宣传教育、理论研究文章,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要丰富宣传手段,积极借助社会媒体力量,宣传学校主题教育活动情况,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各地各校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思政司。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4月5日

编辑:师亚军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搜索框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垃圾信息 不良信息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