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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优秀社团评选通知

2016年04月05日 09:36:22 访问量:493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和优秀社团辅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中小学:
  学生社团活动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方式。近年来,我县涌现出一批学生喜爱、特色鲜明的学生社团,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周口市《周口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1515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活动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丰富校园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优秀学生社团和优秀社团辅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5年在县教体局注册备案的全县中小学校学生社团及社团辅导教师。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标准
  1、组织规范。学校要制定《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在学校的统筹安排下,自主开展活动。有社团名称,有规范的社团章程, 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 宗旨、 主要任务、 活动内容和范围、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经费来源及设施设备、社团成员进入退出管理办法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社团成立并运行三年以上,相对固定的核心成员不少于 10 人。社团名称必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音及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名称及其它不宜使用的名称。应以“××学校××社团”命名。

2、活动丰富。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活动设计要体现实际需要,贴近生活、灵活多样、不拘一格。活动组织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学生参与活动策划、开展、总结等环节。活动范围要体现开放性和机动性, 可以定期举行, 也可以随机举行,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校外进行参观考察。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 3 次,每学年不少于1次的校级展示活动。并有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活动小结、活动图片等较为完善的档案资料。

3、保障健全。有专职、兼职的师资队伍,每个社团必须有1名专门的辅导教师负责辅导工作, 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校外拓展空间,有必要的物质条件保障,社团活动工作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师绩效考核。

4、特色突出。 社团活动与学校独特教育资源、 传统文化、课程改革、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紧密联系,主题鲜明,富于特色,生动活泼,在学校内具有知名度,在学生中具有较大吸引力。通过社团活动,提高成员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创新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二)优秀社团辅导教师评选标准
  1.学生社团工作的具体辅导教师,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三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
  2.为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3.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生社团参考分类
  1.学科拓展类:如古诗诵读社、读书社、文学社、数控探究社、数学研究社、英语口语交际社、时事政治社、历史风云社、趣味物理社、自然科学探究社、生物生态苑等。
  2.科技类:如电子绘画社、电脑动漫社、模型制作俱乐部、环保俱乐部、创造发明俱乐部、微电影俱乐部、图书权益保障社等。
  3.文体类:如红领巾电视台、广播站、小主持人社团、合唱团、舞蹈团、器乐团、话剧戏曲社、绘画书法摄影社、棋社、编织刺绣社、篮球社、轮滑社、武术队等。
  4.综合类:如护绿小组、红领巾志愿者协会、文明宣讲团、少年交警队、小记者团、礼仪队等。
  四、评选程序

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社团辅导教师每学年评选一次。
  学校制定校级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社团辅导教师评比细则,组织评审小组结合平时学生社团活动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学校自评、乡镇初评公示,择优推荐优秀学生社团。
  县教体局组织评审组对学校上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学生社团参评资格,并不得再补报。对审核通过的学生社团,教体局将不定期的至少进行一次过程督导。学年末,教体局组织评估组对核定的学生社团进行评估。审核通过并将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学生社团及个人进行表彰。
  五、材料整理
  1、注册材料。

1)社团向学校提交的申请书。(2)学校批复意见复印件(可在申请书上直接批复加盖公章)。(3)社团在校注册汇总表。(4)社团章程(社团创建宗旨、日常管理、活动场所、活动形式、加入、退出机制等)。

2、过程材料

(1)社团活动行政历。(2)活动过程资料(图片、视频等)。(3)活动记录(常规活动要有教师评价,校级展示要有学校评价并加盖公章)。(4)乡镇(校)颁发的表彰证书(复印件)及对社团的评价意见。
  3、申报材料

填写《太康县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评选申报表》。
  六、报送要求

1、时间要求

420日以前以乡镇为单位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上报材料

1)每个社团填写的《太康县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2)以乡镇、局直学校为单位填写的《太康县中小学优秀学生社团汇总表》(加盖公章),电子稿务必以 EXCEL 格式填写。

3、材料接收

所有材料均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报太康县教体局教研室(405房间),联系人:姜艳青,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q0****@163.com。凡未按规定上报评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希望全县各中小学校,以评选活动为动力,调动广大师生积极性,广泛发展学生社团,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更好地推动我县课程改革,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中小学综合素养。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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