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歌唱祖国.祖国在我心中”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周口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基[2018]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歌唱祖国.祖国在我心中”系列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歌唱祖国.祖国在我心中
二、活动目的
激发学生热爱祖国的情感,牢固树立爱国思想,发奋学习,积极向上,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至2018年12月。
四、参加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在校学生。
五、活动形式:
1.观看一部爱国主义影片。为弘扬和培育广大学生的民族责任感,增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爱国注意情怀,要求全县各学校组织全体学生观看至少一部爱国主义影片,让学生进一步了解历史、牢记历史,树立热爱祖国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
2.学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要求各学校各班级教唱一首爱国主义歌曲,通过传唱活动,培育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让学生向经典致敬、为英雄歌唱,进一步加强同学们爱国主义热情,弘扬民族精神。
3.办好一期主题板报。各学校各班级通过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以“歌唱祖国.祖国在我心中”为主题办好一期主题板报,增强学生对人民、对社会的深厚感情,激发他们树立民族自豪感和历史责任感,更好的记念过去、珍惜现在、创造未来。
六、活动要求
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各乡村少年宫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认真组织各学校将活动落到实处。举行各类活动时,要注意保留文字、照片及视频资料。活动开展期间12月2日—12月16日青少年活动中心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要对本乡镇、本学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太康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总结电子版发送至22691****@qq.com邮箱。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