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好”党支部标准
一、支部班子好
1、党支部班子健全,支委分工负责,团结协作,支部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2、认真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较好地完成省直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党建工作有力地推动和促进行政业务工作。
3、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每年学习不少于五次或十天;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开展有关工作的调研成果交流,并树立起自己的先进典型。
4、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工作,支部书记每年至少找每位党员干部谈心一次。
5、支部成员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及“五不准”的要求,无违纪行为。
二、队伍素质好
1、党员政治坚定、忠于职守、精通业务,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遵守行业规则、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自觉学理论、学《党章》、学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有提纲、有计划、有笔记。
4、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支部党员及干部无违纪行为。
三、制度建设好
1、坚持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相结合制度。
2、坚持实行党支部书记 “一岗双责任制”,党员实行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3、坚持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员都坚持参加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
4、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民主生活会,特殊情况下可以及时召开。
5、坚持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支部依据《党章》等有关规定,不断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同时,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6、坚持党支部选举制度。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照《党章》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7、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制度。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为指导,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认真加以落实。
8、坚持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认真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自觉、足额、及时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9、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要主动为普通党员上一次党课。
四、工作业绩好
1、党支部能有效协助行政部门团结和带领党员干部,贯彻上级各项政策精神,党支部工作和行政业务工作业绩突出,在本部门中名列前茅。
2、全体党员都能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积极探索党员推进改革、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有效措施和途径,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有突出事例。
3、党支部能为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载体、搭建平台,两年内受到上一级党组织的表彰。
五、群众反映好
1、党员勤政为民、廉洁自律、干事成事,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群众认可。
2、全体党员能够经常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让群众得到实惠。
3、支部书记、委员在本单位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满意度达95%以上。
4、全体党员在本单位年度民主评议中满意度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