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南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学科教学规范
第一章 总则
品德与生活课程是以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培养品德良好、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为目标的活动型综合课程。品德与社会课程是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儿童社会生活为基础,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形成和社会性发展的综合课程。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参与社会,学习做人是这两门课程的核心。
为加强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学科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教学准备
第一节 制定学期教学计划
第一条 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明确课程的性质、目标,理解课程的基本理念,了解内容标准及实施建议。
第二条 浏览全套教材,概要了解各册教材内容。研读本册教材、教师教学参考用书,整体把握本册教材内容和目标。
第三条 分析学生的生活状况、认知基础、行为习惯等基本情况。
第四条 切合教材要求和学生需求,确定学期教学目标,教学目标应体现《课程标准》要求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能力,知识”等几方面维度。安排教学进度。设计、规划与教学相关的收集、调查、参观等课外实践活动。
第五条 编写学期教学计划,内容主要包括:本册教材分析、学生情况分析、学期教学目标、教学进度、相关准备。教学计划在教师独立思考的基础上制定,可经教研组协商形成。
第二节 备课活动
第六条 单元和课文备课
1.根据课程设计综合交叉、螺旋上升的特点,分析各册教材中相关单元的联系与区别,明确单元定位。了解单元体现的内容标准、单元设计目的和思路,掌握单元教学目标。
2.分析单元内各课之间内容与目标的联系与区别,明确课文定位。
3.调查分析学生与课文学习主题相关的认识、情感、态度、能力水平,了解存在的问题,确定教学起点。
4.确定课文教学目标,划分教学课时。
第七条 课时备课
1.依据课文教学目标和学情分析准确定位课时目标,课时目标表述应具体明确,具有操作性。
2.查阅资料,准确掌握教学中涉及的概念和背景知识。
3.根据教学目标,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校内外的相关课程资源。
4.教学内容的确定和组织应有效利用教材,联系学生现实生活,吸收社会发展信息。
5.教学活动形式、方法的选择应依据具体目标、内容、条件、资源等情况。既要备教师的教法,也备学生的学法。
第八条 编写教案。教案是针对课的具体设计。课文教案主要包括:课题名称、教材分析,学情分析,教学目标、课时安排。课时教案主要包括: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预设、课后延伸活动设计等
第三章 教学实施
第一节 课前准备
第九条 布置和指导学生开展阅读、收集、调查、观察等课前活动,及时了解完成情况。
第十条 熟悉教案,准备好教学所需的材料。
第二节 课堂教学
第十一条 按时上下课,上足课时,不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 教学活动过程围绕教学目标开展,教学容量适中,时间安排合理。
第十三条 注重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正确引导,相关知识概念、技能传授准确。
第十四条 善于调动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经验,结合学生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共同探究学习主题,不断丰富和发展学生的生活经验。
第十五条 创设适宜的学习情境,灵活多样地选用教学组织形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帮助学生获得体验感悟。
第十六条 教学活动形式、方法要适合学生的年龄特点、经验背景、能力水平和学习主题要求。本课程常用的教学活动形式有讨论、资料调查、现场调查、情景模拟与角色扮演、操作性与实践性活动、游戏、参观访问、欣赏、练习、讲故事、讲授等。
第十七条 教学技术手段和课程资源的利用要为教学服务,不求花样繁多,但求切合实际,注重实效。
第十八条 营造平等、民主、宽松的课堂氛围,注重师生、生生之间的互动交流、多元对话,教学有真情实感。
第十九条 重视教学过程中的信息反馈,有效利用生成资源,灵活调整教学预设。
第二十条 教学空间不限于课堂,根据学习主题需要,结合学校和本地实际,可以拓展到校园和校外相关教育场所。
第三节 课后延伸
第二十一条 根据学习主题需要设计课后作业(拓展延伸活动),作业应注重实践性、生活化。及时进行作业反馈和评价。
第二十二条 课外作业设计与实施,应关注学生个别差异,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三条 课外实践性作业要考虑可操作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 学习评价
第二十四条 学习评价要从学生的原有基础出发,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强调以鼓励为主的发展性评价。
第二十五条 要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方法、学习结果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价。
第二十六条 评价主体多元,有教师评价、学生自我评价、学生相互评价、家长和社会参与评价等方式。评价方法多样,有教师观察记录、学习活动记录、学生访谈、作品评析、书面测试等方法。教师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用方式、方法,并不断探索创新和完善。
第二十七条 重视课堂教学中的即时评价,及时进行学习反馈。做好课内外学习活动记录,以主题单元为单位进行阶段性评价。
第二十八条 结合日常观察、学习活动记录、阶段性考查、期末检测等方式,综合评定学业成绩。
第五章 教学研究
第二十九条 自觉加强教育理论、时事政治、自然常识、历史地理、社会经济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适应综合课程教学要求。
第三十条 积极参加年级、年段、教研组等学科教研团队的学习、备课、研讨等教研活动,以及校外各级各类学科教研活动。注重教学实践反思,与同行进行学习交流,主动承担教研任务,重视撰写教学反思、论文、案例等,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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