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社团类别:
文学、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环境、综合实践等.
二、评选条件:
1.社团组织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在学校和老师的指导下,按照社团《章程》免费、自主开展活动, 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机构,成立并运行3年以上,成员不少于10人,有固定的指导教师,优秀社团的指导教师限报3人。
2.社团组织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每学期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5次),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活动小结、活动图片等较为完善的档案或作品展示。
3.社团活动要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社团指导教师(一般不超过3人),并与学校传统文化、课程改革、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紧密联系,主题鲜明,富于特色,生动活泼,在学生中具有较强吸引力,能促进学生特长发展。
4.社团组织能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升功能,在活跃校园文化,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
三、乡镇上报材料
1.社团申报表(附完整资料:章程、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活动小结、活动图片等)纸质三份,个人留存一份、中心校一份、上报教育股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