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机构 > 太康县建南小学党支部(2017)

太康县建南小学党支部(2017)

2017年02月14日 10:06:12 访问量:780

中共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支部委员会

  记:张瑞丽

副书记:师亚军

  员: 徐高霞(组织)

      王艳清(宣传)

     陈雅雪(纪检)

中共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主要成员职责

1、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机关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3、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其他委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支持他们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与单位内部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做好机关党的工作。

4、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关心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行政领导反映,提出意见或建议。

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2、党支部副书记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1、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做好支部日常工作。

2、协助支部书记,建立和完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创建“文明单位”。

5、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分工负责的工作任务。

3、党支部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组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入党各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5、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4、党支部宣传委员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学习时事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做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机关文化体育生活。

4、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5、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按照党章的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的情况。经常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不断改进工作,防止和克服只注意让党员履行义务,不尊重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利的倾向。

3、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4、负责受理党员的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

6、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编辑:师亚军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垃圾信息 不良信息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