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阅读工程调研督查细则
学校层面:
1、除教材、语文经典阅读外,学校根据《语文课程标准》推荐的优秀诗文、课外读物和年级特点选取各年级阅读书目,三四年级每期至少1本,五六年级每期至少2本,七八年级每期至少3本,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自读。(各乡镇以学校为单位把选取书目进行登记存档,作为调研检查的依据)。
2、学校每周至少安排一节阅读教学课,结合教材内容,选择相关篇目对经典阅读进行指导教学;学校要定期组织阅读教学听课,听课记录要有阅读教学相关内容。
3、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课外阅读的篇目、页数进行阶段性统计, 对师生的阅读笔记进行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两次,要有检查记录,等级评定。
4、学校要设有校园广播站,每学期开展一至二次全校性读书专题活动(如读书节、读书月、读书周、读书竞赛等)。 对表现好的同学和班级给予表彰奖励;对积极组织、辅导和督促学生参与这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老师给予表彰。活动要有方案,有记录。
5、校园要有浓厚的阅读氛围,班内设有图书角并保证书目定期更新,查看校内报栏、班内学习园地是否设有阅读专栏。
教师层面:
1、 教师的阅读教学要有独立教案,教案要体现阅读目的、阅读要求、阅读方法指导等。
2、教师对学生的读书笔记每星期检查一次,对学生读书笔记要有简要评价。
学生层面:
1、 检查学生的课文朗读能力、阅读技巧等语文素养(避免唱读),课外阅读量是否达标,阅读过程是否有圈点、批注。
2、检查学生阅读笔记,优美语句摘抄情况,是否有自己的读书心得;检查学生阅读速度、技巧,读后的叙述表达是否流畅、完整。
* 县教研室每期定期组织抽查,对学生进行实际问卷、问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