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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建南小学转学规定(流程)

2014年07月22日 10:50:53 访问量:810

    一、转入

1、凡太康县城区内学生转入,须持户口本、房产证(或父母工作单位证明)和转学证(转学联系表),经查实符合转学规定,然后由建南小学网上发出 “学籍异动申请”,经转出学校网上“同意”,方可编班注册。

2、凡省内、外乡镇学生转入,须持户口本、父母进城务工单位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和转学证(转学联系表),经查实符合转学规定,然后由建南小学网上发出“学籍异动申请”,经转出学校网上“同意”,方可编班注册。

3、凡外省学生转入,须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父母务工单位证明(或工作调动证明)和转学证(转学联系表),经查实符合转学规定,然后由建南小学网上发出“跨省转学申请”,经转出学校网上“同意”,方可编班注册。

二、转出

1、凡建南小学学生转出,须持户口本、转入学校接受证明(转学联系表),经所在班班主任同意,由转入学校发出网上“学籍异动申请”或“跨省转学申请”,经查符合转学规定,最后才由建南小学在网上“学籍异动学校审核”(或跨省转学审核)确定“同意”。

2、夸省转学的,请在“同意”10个工作日内,办理“跨省转学调档”。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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