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研课题和教学成果奖
教科研课题指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和研究的教育教研部门规范组织鉴定的常规年度一般课题。课题一般应具有完整研究周期和档案,须附立项申请书及批准立项的通知书、开题报告、研究过程材料、中期报告、研究报告、结项(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完备的材料;教科研课题应有1年以上的研究周期,并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教学成果奖励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授权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要求,规范评选的优秀教学成果。
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 (限前 6名),参与并完成教科研课题,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者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教科研课题。
既结题,又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就高不累计。
注:城市学校高级省级课题前 6 名,市级前3名;中级市级前 6名。农村学校高级市级课题限前 6 名,县级前3名;中级县级前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