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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2015“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015年04月28日 13:37:27 访问量:205

        今年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的第六年。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2015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要求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普法力度、建立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等多项工作,努力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措施常态化、长效化。

  通知要求,强化全社会尤其是中小学生、重点驾驶人等群体交通安全普法力度,中小学校每学期要保证不少于2课时交通安全课程;要结合不同受众群体、不同地域特点,制作精良的音视频及文字宣传品多渠道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强化重点车辆监管和突出违法治理,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及车辆动态跟踪系统等科技力量,大力整治酒驾、毒驾、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化网络及各类新媒体平台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业务办理、信息查询、安全提示告知等综合性服务。

  通知要求,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中国好司机·中国好交警”等宣传活动为契机,选树优秀典型,多角度多媒体引导舆论关注,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以“降速五公里、我参与我安全”“系上安全带、一路保平安”“送头盔下乡、保安全出行”等活动为切入点,倡导更多交通参与者关注交通安全,主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指尖上的文明交通”“交通违法我监督”“交通隐患整改我建言”等活动为载体,鼓励更多的交通参与者发挥主体作用,做强群众基础。

  通知强调,将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工作并完善相关考评体系,建立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统筹解决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宣传劝导、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并在年内完成农村交通协管员全员培训,提升其交通安全知识及劝导教育水平。为农村地区制作丰富实用的宣传资料,利用农村大喇叭、农村广播电视、送电影下乡、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等途径进村入户传递交通安全常识。

  通知要求,要完善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工作计划,加强对志愿者队伍及各项活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探索建立公民和单位文明交通信用电子档案,将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责任事故信息与企业、个人信用关联,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推动社会共治,充分利用车辆生产企业、驾培机构、车辆销售企业、保险公司、车友会等优势资源,开展特色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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