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课程标准》关于《综合性学习》的目标要求
第一学段(1-2年级)综合性学习
1.对周围事物有好奇心,能就感兴趣的内容提出问题,结合课内外阅读共同讨论。
2.结合语文学习,观察大自然,用口头或图文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观察所得。
3.热心参加校园、社区活动。结合活动,用口头或图文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见闻和想法。
第二学段(3-4)综合性学习
1.能提出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有目的地搜集资料,共同讨论。
2.结合语文学习,观察大自然,观察社会,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表达自己的观察所得。
3.能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有趣味的语文活动,在活动中学习语文,学会合作。
4.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中,尝试运用语文知识和能力解决简单问题。
第三学段(5-6年级)综合性学习
1.为解决与学习和生活相关的问题,利用图书馆、网络等信息渠道获取资料,尝试写简单的研究报告。
2.策划简单的校园活动和社会活动,对所策划的主题进行讨论和分析,学写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
3.对自己身边的、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或电视、电影中的故事和形象,组织讨论、专题演讲,学习辨别是非、善恶、美丑。
4.初步了解查找资料、运用资料的基本方法。
第四学段(7-9年级)综合性学习
1.自主组织文学活动,在办刊、演出、讨论等活动过程中,体验合作与成功的喜悦。
2.能提出学习和生活中感兴趣的问题,共同讨论,选出研究主题,制订简单的研究计划。能从书刊或其他媒体中获取有关资料,讨论分析问题,独立或合作写出简单的研究报告。
3.关心学校、本地区和国内外大事,就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搜集资料,调查访问,相互讨论,能用文字、图表、图画、照片等展示学习成果。
4.掌握查找资料、引用资料的基本方法,分清原始资料与间接资料的主要差别,学会注明所援引资料的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