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口 市 教 育 局 文 件
周教安〔2018〕65号 签发人:张建梁
周口市教育局
关于调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关于调整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建梁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余卫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秀邦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凤英 党组成员、招办主任
张学伟 党组成员、督学
何东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邵在明 副调研员
季永云 副调研员
郭素萍 副调研员
成 员:褚严明 办公室主任
卓国平 基础教育科科长
朱连志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王普云 师资培训科科长
齐德杰 纪检监察室主任
杨 丽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科长
杜树东 行政审批科科长
陈 沛 教育督导室主任
王体俊 安全教育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邵在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教育管理科。联系电话:0394—8319058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建梁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余卫国 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秀邦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凤英 党组成员、招办主任
张学伟 党组成员、督学
何东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邵在明 副调研员
季永云 副调研员
郭素萍 副调研员
成 员:褚严明 办公室主任
卓国平 基础教育科科长
朱连志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王普云 师资培训科科长
齐德杰 纪检监察室主任
杨 丽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科长
杜树东 行政审批科科长
陈 沛 教育督导室主任
王体俊 安全教育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邵在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教育管理科。联系电话:0394—8319058
2018年7月30日
周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