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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会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

2013年08月13日 17:13:31 来源:太康县城关镇建南小学 访问量:389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和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加快培养造就优秀高中初中学生队伍,为国家培养输送优秀人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决定成立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会暨“双百”工程慈善组织。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高中初中学生成长途径,通过实施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暨“双百”工程,以支持教育发展,助学、奖教为宗旨,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捐资助学的良好氛围,增强学生知恩、感恩、回报社会的意识,努力提高全县中小学生的整体素质,加快建设教育强县步伐,为太康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资助对象及资助办法
资助当年高考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香港大学和国家“985”、“211”重点大学等全县前100名和中招考试全县前100名的优秀学生。
当年高招前100名学生资助方案:1-10名资助5万元/人(其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10万元/人);11-20名资助3万元/人;21-50名资助2万元/人;51-100名资助1万元/人。
当年中招前100名学生资助方案:1-10名资助1万元/人;11-20名资助5000元/人;21-50名资助3000元/人;51-100名资助2000元/人。
以上资助累计约300万元。
向我县高中、初中输送优秀学生的中学、小学颁发“追根奖”,并纳入教体局年度考评计划。
三、评选程序及资助方式
成立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会暨“双百”工程理事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会暨“双百”工程理事会统一组织评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程序,做到客观公正,确保评定质量。
(一)初评。每年高招、中招考试分数公布后,由太康县招生办公室、教育股认定评选出高招、中招前100名的学生,递交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会暨“双百”工程理事会评审。
(二)复评。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会暨“双百”工程理事会依据评选条件对被推选人员进行考核评估,确定人选后,对获奖人员进行公示、审批、确定。
审批完成后,原则上每年在受资助学生入学前召开全县颁发助学金暨庆祝教师节大会。2013年,全县颁发助学金暨庆祝教师节大会于受资助学生入学前在县人民广场召开,会议规模万人以上。
四、资金来源及管理
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暨“双百”工程助学金主要来自太康籍优秀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捐款,成立助学基金会。
优秀企业家和社会各界人士献爱心捐资助学,捐资1000元以上的入书,1万元以上的刻入功德碑,100万元以上的单独立功德碑。功德碑立在县城醒目位置,每年一次。捐款形式多样,可以直接捐款教育助学基金会,可以对学生进行一帮一扶助。同时,对所有捐资助学者颁发荣誉证书,在《太康月刊》和《太康见证》杂志及太康县人民政府网上设专栏登载捐款情况及受资助学生情况,并将刊物发放给捐款人士及受资助学生作长久保存留念。
捐款启动仪式于2013年3月份举行。基金(含利息)实行专户保存,专人管理,不挪用,不截留,2013年的助学基金全部用于资助学生,以后逐步扩展到教师。平时工作经费不得从基金中列支。严格建立台账,并及时向捐款人士反馈基金管理情况。
五、组织管理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理事会。
理 事 长:董自生
副理事长:胡军华    张  峰   张义德
        赵  明    王西志   姜效用
秘 书 长:宋文中
理   事: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把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会暨“双百”工程作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重要抓手,纳入全县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会暨“双百”工程理事会宏观指导,县教体局有关股室牵头负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管好用好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
(二)完善宣传激励机制。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实施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暨“双百”工程的重要意义,研究完善资助办法,激励广大中小学生努力学习、争先争优、感恩社会、回报社会,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太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教育基金会暨“双百”工程的工作,确保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会暨“双百”工程所需办公经费。
 
 
太康县教育助学基金会 
一三年元月二十日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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