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新生录入、录取工作的
意见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即将开学,为了高质量完成2015级新生的录入、录取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1、小一新生的录入,时间一个月(9月1日-9月30日)要求各学校实事求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录入数据;学生凡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前出生)的儿童,应在就读学校建立学籍,否则不准录入;个别无户口的学生录入时,学校要严格把关,认真填写《无身份证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要求谁签字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责任到人。
2、《无身份证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和小一、初一、高一所有新生花名册以学校为单位由中心校于10月15日前报教育股。
3、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全国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有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4、七年级、高中一年级新生的录取工作时间一个月(9月1日-9月30日),各学校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按照实际编办情况逐班逐人统计学生信息后录入系统,学生不入班不准录入系统,违者后果自负(谁录入谁负责责任到人)。
5、个别在校没有学籍的学生,学校统计报中心校,由中心校进行全省查重后统一处理。
6、学籍移动工作时间两个月(9月1日-10月31日)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要求,必须人籍一致的原则,待学籍异动开通后,接收学校凭相关证件(户口本、务工证明、转学联系表等)进行网上申请、审核;转出学校在网上看到信息后,凭相关证件(户口本、务工证明、转学联系表等)进行审核,学校不得推诿,无故不得审核不同意、恶意刁难群众。
7、各乡镇和学校学籍管理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服务意识。要认真学习《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工作技能,严谨、科学、准确、熟练地做好此项工作,努力做到为教育服务、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
教育股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