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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建南小学三结合教育有关条款

2013年10月08日 10:00:40 访问量:2323

太康县建南小学规章制度

第六节  三结合教育有关条款

(一)军警民共建文明学校公约

目前的小学生是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建设得以如何,将直接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败,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就指出,要把我们的青少年一代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实践证明:要培养四有人才的学生,学校要不断加强思想教育政治工作外,更需要社会、家庭的共同配合、三者缺一不可。为了有利于共同教育青少年一代,时他们在德、智、体、美、老等方面生动活泼地得到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有用人才,经商定,特制定以下公约:

     1、教育孩子健康地成长,是我们部队指战员,当地派出所民警、居民会和学校的共同责任,各单位都要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并经常派人员到学校协助工作、了解情况。学校也确定专人负责抓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并向有关单位汇报,了解学生在外面各种表现。使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真正做到校没外有人管、有人抓。

     2、为了及时交流、分析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情况,决定一学期召开一次军警民和学校代表参加的“学生思想状况分析会”,会议的具体工作由学校负责。

     3、订约单位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都要积极支持学校为提高 学生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规范而开展活动所需要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学校也应该在可能条件下为当地部队、派出所、居民会解决有关的集体困难。

     4、为了在实际活动中教育学生,部队将派人一年两次为高年级学生进行军训和来校作人民解放军优良传统报告;当地派出所也将派人一年两次对学生进行具体的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并组织试办“学生治安小分队”,各居民会要在原来的暑寒假开办学生俱乐部基础上,创建居民会少先队组织,并指定一名居民会干部兼任辅导员,具体抓学生校外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对各单位开展的有关活动应积极主动配合并协助他们组织工作和骨干培训工作以及出借部分活动器材。

    5、为了保证“军警民共建文明学校公约”条款深入人心,为了表彰在共建文明学校中有显著成绩的同志,决定在每年年底开表彰大会,奖品等经费由各方协商解决。

(二)家长委员会章程

 

     1、为加快学校教育改革,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配合老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特成立绿梅小学班级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

     2、家委会是学校为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由家委会独立开展活动,学校老师支持配合而成立的一种群众团体。

宗旨  任务  活动内容

     3、积极宣传“依靠人民办教育,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方针。提高全体家长对教育的认识,使家长们能自觉抓好校外教育,从而配合教师共同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

     4、积极探索如何发动全体家长参与教育,调动家长的积极性,为学校的教育改革,教育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并尽自己的力量配合学校、教师,使学校的文化教学、课外活动更加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5、经常吸收 、听取家长对学校、教师的意见、建议、要求、并及时反映给学校、老师、同时家委会应对这些意见、建议、要求进行分析、研讨后,向学校老师指出建设性意见或改进的办法和措施,最后再把学校、教师的改进意见反馈给全体家长。

     6、组织校外教育(学)研讨会,交流家长在培养教育(教学)自己子女的体会和经验教训。

     7、配合学校、教师组织好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并尽可能由家委会发动家长们自己来承担部分的教育任务。

     8、家委会设立委员五名,顾问一名(老师兼)。首届委员选由学校缺定。家委会设立、副主任和财务、宣传、组织等委员,由全体委员推选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

     9、家委会成员如工作不负责或违反章程,家长们可要求召开家长会议,讨论罢免不称职的委员。

家委会及家长会议

     10、为使家委会能正常开展活动,确定家委会最少每学期活动两次。全体家长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二次。家委会及家长会议对缺定的事项进行表决使,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11、家委会召开会议时由家委会负责人召集,在会议前一天准备研究、讨论事项并通知委员和顾问。家长会议由老师召集,会议内容可与家委会商定。

     12、家委会根据学校和全体家长授权,可行使下列职权:

     1)、有权提出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生身体健康的意见、建议。

     2)、如大多数家长认为某一任课教师怒称职,家委会有权代表全体家长向学校提出调换教师的建议。

     3)、家委会有向学校或班主任提出要求听课的权利,并可组织家长参与重大的学生活动。

     13、家委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章程,积极参加活动,为促进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家委会经费

     14、为更好开展活动,拟建立家委会活动基金。

     1)、经费来源,原则上由每位家长出资5元。

     2)、经费用途: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主要用于班级开展活动及奖励优秀学生、优秀家长。

     3)、经费保管:筹集经费由家委会财务委员保管,并在银行开户经费的收入支出建立帐册,第二学期期末向全体家长公布收支情况及银行利息。

   

     15、本章程由全体家委会成员研究起草,经全体家长会议通过实施。

     16、本章程根据教育发展形势和实施情况逐步予以修订完善。

(三) 合格家长与优秀家长条件

1、能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德育教育;

2、能按时来学校参加家长学习,做到守纪

律不迟到、不早退;

      3、能支持孩子参加学校和社会及家庭的各项有益活动;

      4、家长能以身作则,做孩子的表率,并有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以上四条为合格家长条件);

      5、能按教育规律对子女进行教育,孩子在校内外表现较好;

      6、能热情积极地支持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编辑:师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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